财务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docx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财务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督机制,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董事会及其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六条 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或《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六)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七)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应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不得干预和阻挠。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召开;监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个工作日,将书面通知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应在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向监事发出会议通知。监事会会议以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同意通过。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出席时方可举行。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第十条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和监事会决议上签名。 第十一条 出席和列席监事会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 监事的任职条件和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熟悉有关业务,具有担任与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三)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监事会主席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中国银监会的有关任职规定。 第十三条 监事会主席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工作; (二)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三)审定、签署监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监事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不得利用监事职权谋取私利; (三)不得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 (四)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五)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六)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侵犯公司合法权益。 监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为《章程》的组成部分,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 第十七条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监事会负责解释。

文档评论(0)

资料员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