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案例(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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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 — — PAGE 1 — 农村土地纠纷案例(精选多篇) 第1篇: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案例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案例 【案情介绍】 近日,6组村民石琪飞要求同村村民李祥祯归还自己耕地,却引发了纠纷,无奈之下提出调解申请。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冲突最终得到化解。 石琪飞共承包8亩多地,但家里劳力少,无力耕种,以致田亩部分闲置,同村村民李祥祯于1993年起耕种其中的1.98亩地,并按期履行农业赋税义务,到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时,原发包方将这1.98亩地给徒先生承包,并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确认。今年土地确权工作启动,包先生想将这1.98亩地要回,双方遂产生冲突。 【调解处理】 了解状况后,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具体了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相关政策。经核实,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期为30年”是指自1996年农村二轮承包开头计算,而非自1983年土地一轮承包开头计算。因此,1996年进行的土地确认登记有效,同时李祥祯履行了农业赋税义务,这1.98亩土地经营权确属其本人。而考虑到石琪飞因身体有疾,经济状况较差,工作人员多次做李祥祯工作,最终其情愿将其中1亩确权到石琪飞名下,并现场签订协议,至此该起冲突圆满化解。 调解人:郗多永、方海 2021年11月15日 第2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一) 1、自行换地无效 裁决恢复返还 2、未签土地承包合同打工回乡包地被驳 3、擅自将转包的土地再次转包给第三人是否受国家法律爱护? 4、吉林省九台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裁定 5、承包地“去留与否”有“前提条件” 6、四川省蓬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关于高坪镇马家沟村二社梁敦光与梁敦刚土地承包纠纷的裁决书 7、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汀罗镇前邵村村民委员会与邵云永、崔英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8、上诉人廖深华与被上诉人廖雄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9、海南省文昌市新桥镇昌美村委会牛岭经济社诉周金英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11、承包方有权收回代耕的土地 12、承包方有权收回代耕的土地 13、承包期内果园可以有偿转包 14、一起罕见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15、项惠金诉福建省连城县朋口镇人民政府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案 16、陈小猪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胜诉 17、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责任由谁来担当 18、“农转非”转出的土地承包权纠纷 19、本案原告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0、从一起征用土地纠纷案看法律与习惯的冲突 21、一场土地纠纷引出的十起官司 22、陆兆如、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霞石村股份合作社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上诉案 23、对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的分析思索 自行换地无效 裁决恢复返还 发表日期:2021年6月21日 出处:农夫日报 :张爱民 日前,江苏省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对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户农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作出双方将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予以返还的裁决。 1994年,石淑华作为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本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了村西的东西长127米,南北宽14.2米,面积为2.62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始终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2021年4月16日,县政府为石淑华补发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该证书载明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后石淑华又取得0.51亩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两宗土地面积。 2021年7月,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人自行达成口头协议,将位于该村西石淑华正在经营的3.13亩承包地一贯制,预备用于包括石淑华在内的9户建房所用,后未能办妥建房手续。并且,石与张等8户达成的口头协议,未经村委会同意并报发包方备案。但协议达成后,张爱多等8户农夫在石淑华的土地上进行了生产经营。石淑华要求返还自己的承包地,并赔偿损失300元未果,遂申请至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 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庭经过审理该案,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石淑华对依法取得的3.13亩承包地拥有合法经营权,应当受到法律爱护,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户农夫以口头方式地进行承包地互换,其互换目的在于转变土地承包用途,其流转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该协议为无效协议。申请人石淑华虽然有权主见自己合法承包经营权,但其作为意向建房9户人之一,自身亦有过错,应担当肯定责任。张爱金等人无权占有或强迫他人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占有、使用的该承包地应依法恢复原状,予以返还。 为此,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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