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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题汇总pdf版
1.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因不属于新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B.?法院应采纳该证据,并对王某进行训诫
C.?如果李某同意,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
D.?法院应当责令王某说明理由,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答案】:?B
【解析】:
《民诉解释》第102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本题中王某逾期提交收条是因为在一审期间没有找到,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王某予以训诫。
2.有关诉讼调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只有一审、二审可以进行调解,再审中则不行
B.?法院调解原则,应当以需要和可能为基础
C.?法院调解结案应当制作调解书
D.?现阶段从便民出发,解决民事纠纷判决前都必须调解
【答案】:?A|B|D
【解析】:
A项,调解贯穿民事诉讼全部阶段,再审中依然可以调解;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阶段;调解与判决在民事诉讼中并无主次之分。
BD两项,《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因此,法院调解作为一项原则,着重强调的是自愿和合法。自愿包括当事人进行调解活动自愿和接受调解的结果自愿;合法则是要求程序上合法和调解结果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不是要求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协议要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不是解决民事纠纷判决前都必须调解。
C项,《民事诉讼法》第97条第1款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1款规定,对于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3.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江公司败诉。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在对两江公司财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了一份对前述案件事实认定极为重要的证据。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B.?应当由海大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C.?应当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D.?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但必须由大江公司参加诉讼
【答案】:?C
【解析】:
《民诉解释》63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41条规定,民事再审案件的当事人应为原审案件的当事人。原审案件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可以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本题中,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大江公司在对两江公司财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了一份对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事实认定极为重要的证据,关于本案的再审,只能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4.发行人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上有虚假记载,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以下哪些说法正确?( )
A.?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B.?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C.?发行人的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D.?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与发行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答案】:?A|B|C
【解析】:
《证券法》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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