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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十:同类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须统一.pdfVIP

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十:同类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须统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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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十:同类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须统一 政府采购案例:货物类案例 现行体制下,对于采购需求不同的同类采购,如果需要设置不同的评审因 素和评分标准时,最好别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 案例回放: “没想到Q公司给我们上了一课。”2009年的一天,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的项目负责人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据这位项目负责人介绍,他所在的代理机构代 理政府采 购项目以来,一直致力于为采购人做好服务。每次接受委托,总会根 据采购时间、采购人、采购类别等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采购标准,采购效 果越来越好。三 年来,赢得了越来越多采购人的青睐。 但 在近期的一个办公家具项目的招标中,却遭遇了Q公司的质疑。据介绍, 在该项目的采购中,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往家具采购操作的惯例,再次选择了综 合评分法作 为评标方法。根据采购人的不同,该代理机构选择和制定了不同的 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但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Q公司的投标代表便提出 了质疑:“我记得你们在上个月的家具招标中,价格评分仅为30分,这次为什 么高达58分?另外,上次招标要求提供样品,这次为什么放弃了样品评分项?” 对此,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解释道:“采购人不同,所以评审因素和评分 标准就不一样。就像你们设计家具一样,需要设计出不同款式的家具,以满足不 同用户的需求。” 没想到Q公司的投标代表毫不客气地说:“这怎么能相提并论?对产品不断 推陈出新是我们占领市场的必要手段,但是你们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却不能搞差异 化。” 听到Q公司投标代表这样说,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很不高兴,双方为 此还拌了几句嘴。 评 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给单位的法律顾问打了个电话,说 起了今天与Q公司投标代表之间发生的不愉快。没想到法律顾问一听就急了:“要 是他为此去 投诉,项目被废标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法律顾问解释,财政部在 2007年《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中要求,采 购人或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原则上不得 改变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为了避免被投诉,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赶快给Q公司 的投标代表打电话…… 虽然此次采购未上升到投诉,但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却“受惊不小”。 专家点评 业界专家都表示,现在供应商对法律的知晓程度远远超出了许多从业人员的 想象,所以不能“小看”了供应商掌握的政府采购法律知识。同时,同类项目的 采购中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究竟应如何把握也是值得业内人士关注的话题。 部分专家认为,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市场行情,因此,即使是同类项目的采 购也应该有不同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由于采购人的需求不同,同一类项目也 不一定采用同一种评标方法,即使是同一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也未必 能做到一样。 更 多的专家则指出,只有在计算机、打印机、办公家具、汽车等办公设备 配备标准出台后,“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 分法的,原则 上不得改变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之规定才具有可操作性。否则, 不同的采购人提出不同的需求,采购代理机构是很难做到“对同类采购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的,原 则上不得改变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在现行体制下,为 了避免质疑投诉,对于采购需求不同的同类采购,如果需要设置不同的评审因素 和评分标准时,最好别采 用综合评分法进行。”业界专家如是支招。 相关链接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 二、统一综合评分法价格分评审方法 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除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 项目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合理设置价格分值。货物项目 的价格分值占 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 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原则上 不得改变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 转载于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出版的《政府采购案例精编》 更多政府采购案例请登录政府采购信息报官方网站的在线学习中心进行阅 览,政府采购信息网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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