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二)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转移 ——第49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三)档案等关系的转移 ——第50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视频:高大爷档案丢失一案) 第三十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十九分。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2009年8月15日 , 第一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十九分。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 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是当事人阻却合同存续的一种意志行为。 其含义主要包括: 第一,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 第二,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因合同当事人依法作出提前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而终止。 第二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十九分。 协议解除 单方解除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即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无需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提前30天通知后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十九分。 二、协议解除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提出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无经济补偿金】 第四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十九分。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 1、预告辞职的特点: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五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十九分。 预告辞职的特点主要有: 第一,预告辞职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 第二,预告辞职是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劳动者的单方意思表示; 第三,预告辞职是不受用人单位制约的,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第四,预告辞职是附带条件的---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第六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十九分。 2、预告期对用人单位的意义 对高素质劳动者,在30日内用人单位不一定能找到替代者,因此,建议针对特殊人才或特殊岗位,规定特殊的预告期。 3、试用期内辞职的特点: 试用期内的辞职为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且无需遵循30日的预告期,只需提前3日。 第七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十九分。 (二)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十九分。 1、即时辞职的特点(与预告辞职比较) 其一,没有预告期。 其二,特别的适用范围。 2、即时辞职的分类 随时通知辞职(履行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实施一般性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过错行为 ) 无需通知辞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金】 第九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十九分。 四、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者不可获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页,编辑于星期六:十九点 十九分。 (一)用人单位随时解除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