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生产月宣传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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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校园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XXX小学2016年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 尊敬的家长和社会各界朋友: 你们好!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XXX 小学工作的支持。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 承载着你们家长、甚至几代人的厚望。学生的平安,不仅关系自身的健康成长和数 以万计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为更好地落实第十五个全国安全生 产月“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根据我校当前工作重点和工作 实际开展本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衷心感谢你的参与! 一、国家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娱乐场所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居民住 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 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娱乐场所应当在 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 法》规定: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哪些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 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教育、公 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 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学校应当 按照《办法》规定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三、《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具体内容有哪些? ⑴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 案专人责任制;⑵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位,有针对性的开展治安巡逻, 强化治安管理; ⑶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⑷每月选派民警 至少2次到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⑸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 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⑹在学校、幼儿园设置人行横道等警示标志;⑺在有条件的 学校或幼儿园设置放学时段临时停泊车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⑻对寄宿制学校 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四、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伤害事故认定与处理的规定? 1.学生和家长应当履行哪些安全义务,确保学生安全? 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 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 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 2.哪些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 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⑴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 的;⑵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⑶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 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⑷学生自杀、自伤的;⑸在对抗性或 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⑹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 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⑴在学 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⑵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 发生的;⑶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 自行到校发生的;⑷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3.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责任 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 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 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 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 改正的;(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 校的;(4)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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