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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富力地产集团监察管理制度》 2
《富力地产集团监察管理制度》处罚实施细则 36
《集团监察中心派驻监察组管理办法》 60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工作办法》 64
《监察人员奖惩规定》 75
富力地产集团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XX 公司内部监察,构建经营与监督并行的运行机制,根据国家法律法XX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地区XX 公司、各层级员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监察工作以XX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根本,XX 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包
括事前、事中和事后。
第四条 监察工作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坚持预防为
主、查处为辅,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第五条 监察工作应当依靠员工,监察部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XX 公司部门、
地区XX 公司和个人的违法、违纪、失职行为,任何人均有权投诉、举报XX 公司保障监察
部门知情权,XX 公司及地区XX 公司有关财务、统计报表、会议、合同及其他经营活动文
件、资料,在XX 公司秘密前提下知会监察部门。
第六条 监察部门依照本制度对 XX 公司各部门、各地区 XX 公司及各层级员工进行
监察,任何部门、地区XX 公司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拒绝。
第二章 监察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 集团监察中心是XX 公司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职部门,在XX 公司主管领导的领
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监察部门包括集团监察中心、分支监察中心和地区XX 公司监察组。
_监察中心、北京监察中心、天津监察中心是集团监察中心的分支机构,统称分支监
察中心,负责领导、管理所属的监察组。
监察组是集团监察中心派驻地区XX 公司的专门监察机构。
第八条 集团监察中心领导下级监察部门的工作,上级监察部门领导下级监察部门的
工作。
分支监察中心和监察组在集团监察中心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监察业务不受所在地区
XX 公司领导,不向其汇报工作。
第九条 监察部门人员编制以精干、高效为原则。集团监察中心设总经理一人、总经
理助理一人;分支监察中心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两人,根据工作需要设监察主管、监
察专员、巡查队员若干人;地区XX 公司监察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组员二至四人。
监察人员包括集团监察中心工作人员、各分支监察中心工作人员和各地区XX 公司监
察组工作人员。
第十条 监察部门及人员的工资、奖金、培训经费、各项福利待遇及办公经费、办
公设备由XX 公司负责,所需经费由地区XX 公司作为专项经费列支,各部门、地区XX 公
司和员工应为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第十一条 监察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法律法XX 公司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二)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严守秘密,能自觉XX 公司的利益;
(三)有工程建设、监理、预结算、招投标、造价、审计、法律、行政管理等方面专业
知识;
(四)具有纪检、监察、检察、侦查等方面工作经验,熟悉行业规 XX 公司规章制度及
流程,具有敏锐的觉察能力,良好的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分支监察中心负责人、各地区XX 公司监察组长由集团监察中心统一调
配使用,每一至二年异地交流轮换。
第十三条 巡查队员在巡查岗位表现优秀,且服务满三年以上,经考察和报批可以晋
升为监察专员岗位。
第十四条 监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各部门、各地区XX 公司聘请特邀监察员,
聘请特邀监察员的具体办法由集团监察中心另行制定。
第三章 监察部门职责
第十五条 监察部门行使监察职能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对XX 公司各部门、各地区XX 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适用性进
行审查,检查遵守和执行的情况,评价其健全性和有效性,并提出修改与完善的监察建议。
(二)负责对XX 公司各部门、各地区XX 公司的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并提出监察建议,具体如下:
1.XX 公司、地区 XX 公司的设立、变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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