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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9.240
Q/GDW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 / GDW 11399—2015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安全工作规程
Safety Regulations on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Inspection for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s
2015 - 11 - 07 发布 2015 - 11 - 07 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
Q / GDW 11399—2015
目 次
前 言 Ⅲ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总则 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6
安全注意事项 7
巡检作业异常处理 9
设备及资料管理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各岗位人员资质要求 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现场勘查记录单格式 1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工作票格式 13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工作单 15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系统使用记录单格式 16
编制说明 17
II
Q / GDW 11399—2015
前 言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提出并解释。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晶、周宏宇、邵瑰玮、张祥全、蔡焕青、刘敬华、文志科、胡霁、闵绚、陈怡、曾云飞、余向森、张晶晶、王淼。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III
Q / GDW 11399—2015
范围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安全工作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安全工作的总则、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巡检作业异常处理、设备及资料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中小型无人直升机和固定翼无人机巡检系统对公司架空输电线路开展无人机巡检作业的工作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GDW 1799.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人机巡检系统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inspection system
一种用于对架空输电线路进行巡检作业的装备,由无人机(包括旋翼带尾桨、共轴反桨、多旋翼和
固定翼等型式)分系统、任务载荷分系统和综合保障分系统组成。一般将无人机分系统为旋翼带尾桨或共轴反桨型式的称为中型无人直升机巡检系统;将多旋翼型式的称为小型无人直升机巡检系统;将固定翼型式的称为固定翼无人机巡检系统。
3.2
无人机巡检作业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inspection work
利用无人机巡检系统对架空输电线路本体和附属设施的运行状态、通道走廊环境等进行检查和检测的工作。根据所用无人机巡检系统的不同,分为中型无人直升机巡检作业、小型无人直升机巡检作业和固定翼无人机巡检作业。
3.3
程控手 program operator
利用地面控制站以增稳或全自主模式控制无人机巡检系统飞行的人员。
3.4
操控手 manual operator
利用遥控器以手动或增稳模式控制无人机巡检系统飞行的人员。
3.5
任务手 mission operator
操控任务载荷分系统对输电线路本体、附属设施和通道走廊环境等进行拍照、摄像的人员。
3.6
巡检航线 inspection route
巡检作业时无人机巡检系统的飞行路线。路线周边不应存在影响无人机巡检系统安全起飞、飞行和
降落的地形地貌、建筑以及其他障碍物等。
3.7
巡检作业点 inspection point
1
Q / GDW 11399—2015
中小型无人直升机巡检作业时,无人直升机巡检系统停留进行拍照、摄像等作业的位置。
3.8
空中管制区 air traffic control area
为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空中交通安全和国家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划设,对航空器在空间内
活动应遵守的规则、方式和时间等进行了规定和限制的区域。民用航空的空中管制区包括塔台管制区、进近管制区和区域管制区等,此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
空中禁区:由国家划设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则经特别批准,任何航空器不得飞入的空间。
空中限制区:由管制部门划设的,在规定时限内,未经管制部门许可的航空器禁止飞入的空间。空中危险区:由管制部门划设,供对空射击或者发射使用的,在规定时限内,禁止无关航空器飞入
的空间。
3.9
目视可及 visu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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