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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治理,充分发挥
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以下简称“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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