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校本课程_《中学生模拟法庭》教学课件设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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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 “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律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真实的司法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实践活动。 案情回顾 案发后,赵某及时报警,千哥(吴千)、小鹏(王鹏)、小然(李然)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小然(李然)未参与抢劫,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后释放。千哥(吴千) 、小鹏(王鹏)因涉嫌抢劫犯罪,被刑拘、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决定于2015年12月29日下午开庭审理此案。 千哥:真名吴千,男,1996年6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所地为黄岛区某社区。 小鹏:真名王鹏,男,1996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所地黄岛区某街道办事处。 小然:真名李然,男,1999年3月19日出生,汉族,初中 文化,高中学生,住所地为黄岛区某街道办事处。 庭审角色 审判长:崔倩 审判员:綦涵琼 人民陪审员:王茜 书记员:韩依凝 公诉人:张婧轩 管悦宇 辩护人:张馨月 庄宣杰 法警:王风冰 宋健 姜景皓 证人:李然(陈翔饰) 被告:吴千(逄云龙饰) 王鹏(张忠敏饰) 特别感谢和表扬 参与庭审角色扮演的同学,你们辛苦了! 尤其是要特别感谢和表扬积极报名参加扮演被告角色的逄云龙(饰吴千)张忠敏(饰王鹏)同学! 你们的勇敢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打动了老师和每一位同学,给你们赞一个! “中学生模拟法庭” 马上开庭 庭 前准 备 第1条 书记员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标志牌是否齐全、摆放到位。 第2条 书记员检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一)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2、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二)开 庭 审判长核对被告基本情况 宣读参加庭审人员名单 告知被告权利 (三)法庭调查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审判长、公诉人询问被告人 3、辩护人对被告人发问 法 庭 调 查 起 诉 书 被告人 陈述 公诉人 讯问 被告人 辩护人 询问 被告人 公诉人 辩护人 询问 证人 出 示 证 据 起 诉 书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1条第2项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应当讯问被告人”, 规定将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规定为公诉人出席法庭的必经程序。 公诉人在法庭调查阶段讯问被告人,不仅是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重要环节,而且是向法庭展示指控脉络,对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进行质证,进一步揭露犯罪,证实犯罪,从而正确地对案件定罪量刑。同时,也为公诉质证、答辩的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辩护人对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可以就案件的疑点向被告人提问,通过提问寻求有利于被告人的证言, 达到还被告人清白的目的,赢得诉讼。 公诉人询问证人 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出 示 证 据 一 、法庭宣读书证及证人证言、勘验笔录;当庭出示物证。 二、当事人对法庭出示的证据分别发表质证意见。 证 人 证人权利 庭审前保护、庭审中保护和庭审后保护。 证人义务 证人要向法庭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询问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住所地、与当事人的关系。 证人要如实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不得作虚假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人依法作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任何对证人作证进行打击报复。 (四)法庭辩论 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被告人自行辩护 辩护人辩护 控辩双方进行辩护 法 庭 辩 论 法庭辩论的目的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提出法律依据,分清是非责任。双方当事人应当围绕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及法庭确认的事实和证据,提出维护自己诉讼请求和反对对方主张的辩驳意见。 法庭辩论时,合议庭成员不得对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不得与任何一方当事人进行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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