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新设备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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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新设备案 实施主体 四川省商务厅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是否网办 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 在川注册的企业(但不包括中央企业)、事业单位法人。 办理流程 1.申请: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以下简称“应用系统”)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作出审查意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备案结果。企业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的,我厅将通过应用系统在线出具备案回执,企业需持自行在线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回执向我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领证书。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通过备案后,办理机关制作证书。 6.颁发和送达:企业需持自行在线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回执,并按照回执要求向我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领证书。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中心5楼3-01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028028028028 窗口咨询方式:3-01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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