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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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发起人、公司设立方式   第四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注册名称:XX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公司住所: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万元。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生产出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竞争能力的产品,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软件设计、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游戏软件、数据库、数据处理、信息技术软件、多媒体开发;网络技术开发;通信系统软硬件开发;通信产品研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工程、安防工程、自动化工程;企业信息化咨询;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网站建设及开发;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与集成;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展服务;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无线有线数据终端及增值服务(除增值电信业务)、广电终端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东、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系由安徽中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全部股份由安徽中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全体发起人认购。 公司的发起人为: 序号 股东名称 1 2 3 4 第四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时,公司现有在册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公司全部资产等额划分为112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各股东的持股数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为: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额 (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2 3 4 5 6 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无其他种类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前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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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专职营销策划岗位多年,熟悉各类营销活动方案撰写,同时擅长公司各类管理制度、融资计划书、活动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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