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招股说明书附录:中科蓝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docx

中科蓝讯招股说明书附录:中科蓝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docx

  1. 1、本文档共80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科蓝讯招股说明书附录:中科蓝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docx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序号 文件 起始页码 1 发行保荐书 1 2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46 3 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138 4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57 5 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71 6 法律意见书 184 7 律师工作报告 8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9 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二年六月 3-1-2- PAGE \* MERGEFORMAT 30 3-1-2- PAGE \* MERGEFORMAT 31 3-1-2- PAGE \* MERGEFORMAT 1 目 录 目 录 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 (一)保荐机构名称 2 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发行人基本情况 3 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4 本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5 二、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7 三、本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8 (一)本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8 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8 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关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做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事项的核查意见 11 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1 关于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登记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14 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及结 论 16 关于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为本次证券发行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16 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7 (十一)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蓝讯”、“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的保荐人(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黄志伟:于 2018 年 1 月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特许公认会计师,曾作为现场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执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非公开增发、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整体 A 股上市、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非公开增发、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潘志兵:于 2007 年 7 月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深圳英飞拓科技股

文档评论(0)

原简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