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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责任事故案例分析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pptVIP

校园责任事故案例分析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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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责任保险案例解析 【案件简析】 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款也有相关规定。 本案学生的死亡是因学校老师教育方法失当及变相体罚,老师行为具有明显的过错,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 . 校方责任保险案例解析 十、行为管理 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案情经过】 2008年12月28日,某中专学生王某在实习期间,老师正在讲解操作规则时该生私自发动设备,导致鼻部受伤。 * . 校方责任保险案例解析 【案件简析】 据了解,该生在上课过程中,违反了学校的纪律,不认真听老师讲解,私自发动设备,导致受伤,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另外,该学生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学校教师在讲操作规则前应首先进行安全告知,发现学生有危险操作时应及时制止。因此,根据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故学校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 . 校方责任保险案例解析 十一、告知义务 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案情经过】 2008年1月29日,某中学住宿生赵某私自在校外就寝,因所在住所发生煤气泄漏导致其中毒死亡。 * . 校方责任保险案例解析 【案件简析】 据了解,赵某所在的学校属于寄宿学校,学校明文规定了住宿生的纪律问题,特别强调不能私自在外住宿,学校曾在全体学生会议上强调相关纪律问题,同时班主任在班级会议时也反复强调此项纪律。赵某虽尚未年满十八岁,私自离开学校,到校外住宿,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有一定认识。 同时,学校有对学生进行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学校应对住宿学生定时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与家长保持联系。因此,根据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款的有关规定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 . . . . . . . . . * 校园责任事故案例分析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UIB北京分公司责任险部经理 曹玉梅 * . 北京市校园责任事故认定的法律依据 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 * . 校园责任事故的类型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第九条列出了学校要承担相应事故责任的12种过错情形。 这12种情形都是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中应当加以预见和防范的风险,如果学校出现了任何一种情形,则可以认定学校在主观上存在着故意或过错,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 校方责任保险案例解析 一、公共设施 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案情经过】2007年1月16日下午放学时,某幼儿园大二班陈某下楼梯时因人多拥挤,从楼梯栏杆缺口处摔在水泥地板上,当场头部受伤。学校及家长将其送到当地县民医院抢救治疗,诊断为左顶部硬膜外血肿、左颞顶骨骨折、颅底骨折。住院20天,花去医疗费7000多元,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 * . 校方责任保险案例解析 【案件简析】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第三十二条规定“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 . 校方责任保险案例解析 此案中,幼儿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危险的认知 能力比较差,学校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承担对学生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同时,因幼儿园栏杆有缺口,存在设施上的安全隐患,还有幼儿下楼时,比较混乱,无值班老师负责疏散,结果导致陈某摔伤。因此,幼儿园应负全部责任。校方责任险对相关医疗费用及伤残赔偿金进行了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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