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审判执行综合练习与答案.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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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AGE \# 0 /NUMPAGES \# 0 — — PAGE \# 0 /NUMPAGES \# 0 — — PAGE \# 0 /NUMPAGES \# 0 — — PAGE \# 0 /NUMPAGES \# 0 — 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章 审判、执行综合练习与答案 一、单选题 1、秦某因陈某涉嫌重婚将其诉至包河区法院,一审认定陈某重婚罪不成立。秦某不服,诉至合肥市中级法院。第二审期间,陈某以秦某虐待自己为由提出反诉。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予以受理 B.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一并审理 C.告知其另行起诉 D.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 【参考答案】:C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第二审程序。《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4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掌握“二审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处理”知识点。 2、关于暂予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B.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并抄送原判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D.如果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批准监外执行的机关 【参考答案】:C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监外执行。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第5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4款规定,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知识点。 3、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张某突然拒绝律师朱某为其继续辩护。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参考答案】:A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第一审程序。 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4条第1.4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据此可知,若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第一次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并让其另行委托辩护人或为其另行指派辩护人。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才不予准许。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4条第2款规定,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掌握“法庭审判”知识点。 4、关于公诉案件的审查受理与庭前准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发现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B.人民法院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发现被告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D.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 【参考答案】:B 【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公诉案件的审查受理与庭前准备。《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掌握“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知识点。 5、某县法院对陈某盗窃案审理之后,发现认定陈某盗窃的证据不足,同时发现陈某犯罪时为14周岁。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终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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