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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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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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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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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院
2
号楼
2
单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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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
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
-
1
8
层
)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
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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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迟家升、李国盛均承诺: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人将按照发行方案的内容公开发售部分老股的,承诺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度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徐烨烽、张志良、刘玉双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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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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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所持公司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度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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