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寿福宣导材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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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版国寿福 二、至尊版国寿福(少儿版)产品组合介绍 少儿国寿福责任 (80+30+15,轻症有豁免) 可选长期意外 意外身故1倍保额,自驾身故2倍保额,客运交通身故3倍保额,还有意外伤残责任 80:主要责任2选1,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或罹患80种重疾,赔付保额 30:轻症保险金,合同继续 30种轻症,赔付保额的20%,最高10万 15:少儿特定保险金,合同继续 15种特定少儿疾病,赔付保额 被保险人豁免,合同继续 被保险人30种轻症或15种少儿疾病,免交后续保险金 注:18岁前身故,返还保费;18岁后方可赔付死亡责任。重疾责任不受年龄影响 三、至尊版国寿福(少儿版)产品组合介绍 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至尊版)---主险 国寿附加少儿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80+30+15种少儿特定疾病 国寿附加少儿国寿福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至尊版)---30种轻症和15种少儿豁免 必选组合 可选险种一 可选险种二 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 ---投险人豁免 国寿附加国寿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至尊版)--意外、自驾、客运 意外身故1倍保额,自驾身故2倍保额,客运交通身故3倍保额,还有意外伤残责任 1.讲这个 三、至尊版国寿福(少儿版)产品组合介绍 主险名称: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至尊版) 投保年龄: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十七周岁以下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四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两种 组合主险1(必选)基本形态 二、至尊版国寿福(少儿版)产品组合介绍 简述:身故责任-18岁前身故,返还保费合同终止;18岁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赔付保额,赔付后合同终止。 组合主险1(必选)基本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至尊版国寿福(少儿版)产品组合介绍 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至尊版)---主险 国寿附加少儿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80+30+15种少儿特定疾病 国寿附加少儿国寿福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至尊版)---30种轻症和15种少儿豁免 必选组合 可选险种一 可选险种二 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 ---投险人豁免 国寿附加国寿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至尊版)--意外、自驾、客运 意外身故1倍保额,自驾身故2倍保额,客运交通身故3倍保额,还有意外伤残责任 2.讲这个 三、至尊版国寿福(少儿版)产品组合介绍 主险名称:国寿附加少儿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 投保年龄: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十七周岁以下 保障人:主合同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四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两种 组合附加1(必选)基本形态 二、至尊版国寿福(少儿版)产品组合介绍 简述:18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18岁后 1、重大疾病保险金:初诊重疾(共计80种)赔付保额,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险的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2、特定疾病保险金:初诊特定疾病(共计30种)赔付保额20%,仅限赔付1次,最高10万,合同继续有效。 3、少儿疾病保险金:初诊少儿疾病(共计15种)赔付保额,仅限一次,合同继续有效。 组合附加1(必选)基本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二、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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