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浅论民法对个人信息整合权利的调整》3600字.docxVIP

开题报告:《浅论民法对个人信息整合权利的调整》36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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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 论文题 目 浅论民法对个人信息整合权利的调整 一、此题的根据: .说明此题的理论及实际意义 从上世纪60年代,我们便从工业社会迈入信息社会,而近年由于互联网等 信息科技的快速开展,全球更是进入到了 “信息高速公路”中。而信息那么是人们 在这条路上行驶所必须的“石油”,它是推动信息社会开展的源动力,影响到人 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本文所探讨的个人信息,作为信息社会中最重要的资源,其 重要的价值显而易见,自然也会被人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收和利用。鉴于个人信息 的重要价值,其被非法收集和利用的情形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信息主体受到物质 损害,甚至精神上的严重损害。而且,因特网在世界的大规模推广,也使得个人 信息更容易遭受侵害,规模也更为巨大。例如,在2012年日本发生的网络黑客 入侵事件中,日本索尼公司被黑客窃取了其保存的大量的客户信息,这些信息中 甚至还包括客户的信用卡信息,难以置信的是,这些信息不久后在互联网上被公 开的销售。此外,令人担忧的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很有可能会受到政府的侵害, 13年发生的震惊全球的斯诺登事件便是如此,相对受到的个人侵害而言,政府的 侵害更具隐蔽性和广泛性,公民也更以维权。总而言之,现今社会中,虽然信息 更加便捷,生活更加方便,但是个人信息也更容易遭到非法收集和利用,加强对 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就成了各国政府的当务之急。然而,在国外个人信息保护 立法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我国法律法规中虽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制度较为完善, 甚至还未还在民事立法中确立个人信息整合权利。因此,分析个人信息整合权以 及相关保护状况,并从民法的角度研究对我国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 义。 .综述国内外有关此题的动态和自己的见解(1)国内相关立法 我国相关立法重个人信息保护而轻整合,当这也有其历史原因。“私人信息 的收集同社会本身一样古老。它可能不是最古老的职业,但却是最古老的习惯之 一。”但传统社会或者前计算机时代囿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并不会在收集与处理 中剥夺人的隐私与自我空间而使人成为“透明人”,由于交通的问题,在当时只 要进行地域上的物理管制,就能杜绝个人信息整合的非法收集、处理和利用,保 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而且,相对于收集个人信息整合的本钱而言,个人信息 整合的价值也并不凸显。所以,在很长时期内,个人信息整合保护并不能成为社 会问题,就更不会成为法律保护的范围。 而我国古代法制理念向来重刑轻民,涉及民事的法律很少,也没有形成完整 的民事法律体系,多由传统习俗来替代民事法律的功能,涉及个人信息整合的法 律多是户籍等刑事或行政方面的规定,民事法律上并不存在个人信息整合的保 护。而我国的近现代法制建设起于20世纪初的清末制宪修律,清末修律的方针 是“参酌各国法律,务期中外通行”,而世界上最早有关个人信息整合权保护的 立法是在20世纪中后期才出现。从法制史上看,我国传统的民事法律制度中并 不涉及个人信息整合的保护。 .国外相关立法(1)美国个人信息整合权相关研究 由于美国属于英美法系,盛行判例法,因此美国对于个人信息整合的保护是 采取分散保护兼行业自律的保护模式,根据个人信息所属领域的不同,适用不同 机制加以规范保护。国家没有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进行统一立法,相关法律规定 都散见于诸多法律法规中。 1970年的《公平信用报告法》是美国个人信息权保护法律的开端,明确规定 了消费者报告机构可以提供信用报告的范围,以期改变泛滥提供报告的现状。此 外,由于美国宪法规定隐私权是基本权利之一,其隐私权范围相当广泛,因此, 美国的个人信息权的基础是隐私权,基于隐私权理论,其创设性的提出了信息隐 私权概念,将个人信息的保护由传统的隐私权保护过渡到积极的信息隐私权。而 1974年的《隐私法》就是美国信息隐私法的基础法案。此法案制定之初,正是美 国“水门事件”爆发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时期,因此,此部法律主要是规范行 政机关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在立法精神上强调公平与正义。此外,还有1978 年《金融隐私权法》和1998年《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法》等特别法,针对特殊行 业或者个人的信息进行了专门规定。同时,美国各州都在隐私权保护法中对个人 信息处理行为加以规范。 再者,由于美国市场经济极为兴旺,各种行业组织相当完善,因此对于立法 未涉及的行业、组织,美国通常是采取行业自律的方式,通过行业组织的自律性 规范或者行业惯例到达对个人信息予以保护的目的,约束力较法律要弱。 (2)德国个人信息整合权相关研究 德国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最早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由于受到美国隐私权 理论的影响,于1977年公布了《联邦个人资料保护法》,该法是大陆法系国家 最有代表性的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它采取的是统一立法模式,对个人资料保护 进行统一规范、统一保护。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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