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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在考察了大量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社会本位”理论建构,指出中国政府购买服务正由“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过渡。研究进一步认为,政府购买服务存在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初级、中级和高级阶段。其中,初中级阶段和中高级阶段各有其转型逻辑与演变特征。政府购买服务未来还需要10~20年的时间才能达到社会本位的高级阶段。从环境、制度和行为三个维度,中国政府购买服务的转型及其人才开发仍然面临着若干障碍。
摘要中国政府购买服务是治理转型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积极推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方式,既是坚持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战略的根本体现,也是实现政府简政放权目标的重要手段。政府购买服务自1995年发端于上海后,各地的实践探索不断增多且形式多样。由于转型期中国政府购买服务,具有经济性和社会性的双重属性,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均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政府购买服务看似是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实则是由一元单向治理向多元交互共治的变迁,承载着调整社会利益、打破封闭结构、规范政府行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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