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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法律史研究群于2015年7月举办的“第一届近代法律史论坛暨纪念瞿同祖先生诞辰105周年学术研讨会”的成果结集,以“近代中国的法律与政治”为主题,探讨以下议题:传统法律及其近代变革、体制变革与司法建设、革命政权的司法与政制、人物与法律变革、中外法律互动等等。本书不仅充分展示了近代法律史研究的前沿成果,也为法律史研究扩展了新领域,提供了新思路与新方法。
·传统法律及其近代变革·《南部档案》所见清代民间社会的嫁卖生妻吴佩林摘要 嫁卖生妻行为虽然为传统社会主流意识所摈弃,但在民间社会,由于经济的普遍贫困,更因其尚能使其中一部分人达到“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婚姻目的,故作为一种民间习俗而普遍存在。在四川南部县,由于没有像招赘婚、同姓相婚、转房婚等变例婚姻那样破坏原有的承嗣和财产继承秩序,嫁卖生妻没有被官方列入“县中恶俗”。至于闹上衙门,多另有原因,尤以嫁后图索为首要。县官的裁决也是根据乡民不同的诉讼动机,参考但不严格按照律例,并权衡各方利益做出弹性处理。衙门的这种处理方式与底层民众的生存逻辑呈现出相互吻合的一面。关键词 清代 民间社会 嫁卖生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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