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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证券法;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二)证券的特征 ;证券;
货币证券是指本身能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货币证券包括两大类:商业证券如商业汇票、商业本票;银行证券如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
资本证券是证明持有人享有一定的所有权和债权的书面凭证,持券人对发行人有一定的收入要求权。资本证券有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一)证券法的概念;(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四)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 证券机构; 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交易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有公司制和会员制之分。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由会员自愿出资共同组成,交易所为会员所有和控制,只对会员服务,具有非营利性。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由股东出资设立,是营利性法人。
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会员制。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证券公司的业务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四、证券监督管理机构;(1)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
(2)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以及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理;等。;第三节 证券发行;二、证券发行的分类 ;募集设立发行的条件;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六)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条件
2006年5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发行条件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并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 财务会计上,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币3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新股的条件;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三、证券发行审核;四、证券承销;第四节 证券交易;二、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则; 大宗交易指单笔交易规模远大于市场平均单笔交易规模的交易。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4、依法融资或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即信用交易、保证金交易。融资交易,又称保证金买空交易。融券交易,又称保证金卖空交易。 5、交易形式。证券交易可以采用现货交易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交易形式,如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等。;三、限制的证券交易行为 ;2、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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