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财政学19_教学案例-“走出去”企业的反避税.pdfVIP

财政学19_教学案例-“走出去”企业的反避税.pdf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财政学》案例:“走出去”企业的反避税 随着我国对外投资的不断增加,对“走出去”企业进行反避税将会是一项 艰巨而又繁重的任务,也是维护我国税收权益的重要举措。山东省税务部门通过 深入研究,运用受控外国企业反避税措施对境外子公司应归属于内地母公司的 利润,进行了特别纳税调整。这是全国首个运用受控外国企业进行反避税的案例 实现了反避税措施运用上的创新与突破,为全国开展 “走出去”企业的反避税 创造了经验。 一、案由 2012 年,设立在境外的 B (香港)公司向山东省税务机关提起居民企业身 份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在掌握该公司股权结构的基础上,对其是否及时向母公 司—A 公司分配利润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二、企业基本情况   A 公司,于 1999 年经批准设立,注册地址在山东省某工业园,主要从事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    B (香港)公司,为A 公司设立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国际贸易、 信息咨询、投资业务,董事会成员 5 人,均为母公司—A 公司委派。 C 投资公司,是 B (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该企业拥有 中国境内三家外商投资企业 D 公司、E 公司、F 公司各 90%的股份。 图示如下: A 境内 3 亿 100% HK B 荷兰 C 境内 D 90% E 100% F 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关系认定    B (香港)公司是A 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 109 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 51 条的规定, A 公司与 B (香 港)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   2011 年 B (香港)公司与荷兰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B (香港)公 司将 C 投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该荷兰公司。荷兰公司实际取得中国境内三家 外商投资企业 D 公司、E 公司、F 公司各 90%的股份。扣除相关股权成本 B (香 港)公司取得股权转让收益 3 亿元。   为享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 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条款 B (香港)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居民企业身 份申请,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后未予批准。但对应 当归属于母公司--A 公司的利润 B (香港)公司一直未作分配。 四、关联交易认定分析 (一)关于受控外国公司的认定 为了 防止企业在低税率国家或地 区建立受控外国公司(CFC),将利润保留 在外国公司不分配或少量分配 逃避国内纳税义务,我国参 国际上一些国家 的做法 引入了受控外国公司的反避税措施,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 明确受控 外国公司定义。 其一、 明确了构成受控外国公司的控制关系。具体包括: 1、居民企业或者中国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外国公司 10%以上有表决权 股份 且由其共同持有该外国公司 50%以上股份 ; 2、居民企业 或者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持股 比例没有达到上述标准的 但在 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该外国公司构成实质控制。 其二、明确实际税负偏低的判定标准。实际税负偏低具体是指低于税法规定税 率的 50%。 此外还规定,中国居民企业或居民个人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 设立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南非、新西 兰和挪威的 可免于将该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 额 计入中国居民企业的当期所得。 其三

文档评论(0)

qingfengxulai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文档来源于网络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