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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1
第三章 计划合同管理 3
第四章 现场管理 3
第五章 结算管理 4
第六章 资料管理 4
第七章 附则 5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成都至峨眉段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所属各架子队、各部(室):
为保证改建铁路成都至昆明铁路成都至峨眉段扩能改造工程CEZX-3标段项目施工质量和工期,规范秩序,降低工程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公司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工作,根据成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各架子队。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设备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1.项目经理部成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
组 员:架子队、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
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1 审定项目设备管理办法及设备内控体系文件。
1.2 研究审议项目经理部设备配置方案。
1.3 每月召开项目经理部设备成本分析会,核算项目当月设备运行情况。
2.项目经理部设立物资设备部,设物资设备部长1名、副部长2名、设备管理员1名,架子队管理人员根据需要配备。
物资设备部主要工作职责是:
2.1按业主、公司设备管理相关办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执行。
2.2负责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在满足业主和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就设备的租赁商、价格状况等开展市场调查,并提出合理的设备配置方式和渠道。
2.3依据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提报的“设备需求计划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公司,经审批后组织设备配置。
2.4负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负责设备成本管理,向相关部门提供有关核算数据。
2.5负责指导监督架子队设备管理工作,每月对架子队设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汇总各架子队的设备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项目经理和公司。
2.6接受上级物资部门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并负责对架子队物资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架子队设设备管理员,其主要工作职责:
3.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
3.2负责编制架子队设备需求计划。
3.3负责架子队设备核算和统计工作。
3.4负责内业资料整理和数据统计,建立各项管理台帐,并及时准确填报各种资料、报表。
第三章 计划合同管理
第四条 物资设备需用计划编制要求
大型、特种设备需求计划应根据需要提前30天提报。其他设备提前3天提报需求计划。
第五条 合同管理
所有设备租赁合同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办理,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现场管理
第六条 设备标识
1. 进场机械设备应悬挂操作规程和设备标识牌。设备标识由架子队负责监督检查。
2.架子队对所有进场设备在每班前应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证件是否随身携带,未携带证件的人员禁止上岗。
3.物资设备部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未悬挂相关标识、人员不持证上岗的,将对架子队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以此类推。
第七条 设备保管保养
1.架子队负责对自有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监督外来设备的定期保养,确保机械性能完好
2.长租机械设备的使用由物资设备部设备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架子队应在使用过程中做好台班运转记录,便于机械使用费得归集、核算。
第五章 结算管理
第八条
1.零星使用机械设备由架子队负责管理,使用人做好台班记录,经架子队长、经营核算部、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物资设备部汇总,零星台班签认单要求每3天提报一次,无特殊原因未提报或超时提报的,不予结算。
2.架子队物资设备人员应在每月20日将台班记录交物资设备部,由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与供应商核对数量和单价,由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第六章 资料管理
第九条
由于架子队属于流动建制,为便于资料归档保管,各架子队应由专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的收集、归档、移交事宜。架子队应按照统一格式规范填写、上报,在使用过程中对表格或单据有更利于工作开展的修改建议,可以提出,经共同审议后修改执行。
各队应在次月5日前将前月发生的所有原始凭据、扣款单、台账等资料装订成册,交物资设备部,架子队可留存复印件。
对不按时交接资料或资料不完整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一次罚款100元。连续2月以上不能移交资料的,将对相关人员建议调整岗位。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发生冲突的以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起执行。
附件: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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