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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表一)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登记类型
□首次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权利类型
地役权
供役地权利人
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证件类别及号码
联系电话
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证件类别及号码
联系电话
共有形式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
需役地权利人
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证件类别及号码
联系电话
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证件类别及号码
联系电话
不动产情况
不动产坐落
丘权号
不动产权证号
宗地代码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不动产单元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地役权情况
需役地坐落
需役地
宗地代码
需役地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询问笔录
询问对象
询问内容
询问结果
供役地人
1.你是否自愿向需役地权利人提供地役权相关权利?
□是 □否
2.你是否已向需役地人全面、真实地介绍了上述不动产的状况?
□是 □否
3.房地一体登记的:是否已实地查看并核实该不动产状况,该不动产现状与房产配图内容是否一致?
□是 □否
需役地人
4.你是否已全面、充分了解以上不动产权属状况和其他状况?
□是 □否
5.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是否已知晓?
□是 □否
供役地人
6.依法有权决定以上不动产处置的其他权利人是否均已同意以上不动产设置地役权?需役地人是否已知悉?
□是 □否
需役地人
□是 □否
供役地人
7.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本表是否为本人(单位)或代理人自愿签署?是否自愿办理登记申请?
□是 □否
需役地人
□是 □否
供役地人
8.双方权利人是否自愿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注销时询问)
□是 □否
需役地人
□是 □否
供役地人
9.其他需说明事项。
需役地人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经受理人员当面询问。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承诺。
供役地权利人(被询问人): 需役地权利人(被询问人):
代理人(被询问人): 代理人(被询问人):
受理人(询问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单于2021年2月10日启用,适用于地役权登记申请;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在“供(需)役地权利人”栏中名称处盖章。
填表说明:
1、登记类型
勾选本次申请的登记类型,可向受理人员咨询。
2、供役地权利人和需役地权利人
姓名(名称)、代理人填写身份证明文件记载的姓名或名称;证件类别及号码填写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别名称及其证件号码;(身份证明文件须为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护照等)。按供役地人和需役地人分别填写。
供役地权利人在共有形式栏勾选共有人情况,单独拥有全部份额的不勾选;多人共有、未明确份额的,勾选“共同共有”,明确份额的,勾选“按份共有”并在占用份额栏填写拥有份额(用分数或百分数表示)。
联系电话须为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并填写真实、可联系的电话号码。
两个共有人(及以上)申请分别持证的,在申请分别持证栏勾选,申请分别持证未勾选的,视同选择“否”。
(特别提示:因联系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不动产情况
供役地权利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丘权号;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填写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持有不动产权证书的,填写不动产权证号;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他项权利证书的,填写相应证明(证书号),均填写在“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一栏。
已颁发上述权属证书的,供役地不动产坐落、宗地代码、不动产单元号等,均按证载相应内容填写。
4、地役权情况
需役地已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的,需役地不动产坐落、宗地代码、不动产单元号等均按其记载的相应内容填写。
地役权情况需说明的,可在备注栏填写。
5、问询
申请人在接受询问后,勾选相应询问结果。按供役地人和需役地人分别填写。
有其他需说明事项的,请如实说明;否则请填写“无”。未填写的,视同“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请当事人在下表中如实填写有效的通讯地址:
序号
姓名(名称)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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