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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贸易术语误用问题研讨(教学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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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贸易术语误用问题研讨(教学资料) 文档信息 : 文档作为关于“中学教育”中“高考”的参考范文,为解决如何写好实用应用文、正确编写文案格式、内容素材摘取等相关工作提供支持。正文6404字,doc格式,可编辑。质优实惠,欢迎下载! 目录 TOC \o 1-9 \h \z \u 目录 1 正文 1 文1:空运贸易术语误用问题研讨 2 一、空运贸易术语错误使用的现状及原因 2 (一)习惯问题 2 (二)错误理解 2 (三)买方阻力 3 二、空运贸易术语错误使用的危害 4 文2:大学生诚信教育问题研讨 6 一、终身教育对个体诚信发展的重要意义 6 二、终身教育与诚信教育的关系 6 三、大学生诚信现状 7 四、创新型诚信教育的探析 7 (一)诚信教育必须关注学生闲暇时间的诚信行为 8 (二)诚信教育必须学生生活化 8 (三)学校诚信教育应与当前社会信用制度相关制度保持一致 8 (四)学生个体应有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心态 9 参考文摘引言: 9 原创性声明(模板) 10 文章致谢(模板) 10 正文 空运贸易术语误用问题研讨(教学资料) 文1:空运贸易术语误用问题研讨 笔者前些年曾经从事过航空货运代理工作,就空运贸易术语这个问题和业内人士广泛交流过,实际业务的执行情况与《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In-coterms2010)的有关规定差异很大。在我国的空运业务中,使用空运运输方式的大多为价值高、体积重量相对较小的高科技类货物,如华为、中兴通讯为代表的通讯设备制造企业就常采用空运。但很多企业在选择空运贸易术语时,却很少规范地使用国际商会以及学术界所提倡的FCA、CPT、CIP 等,居于主导地位的依然是老三样:FOB、CFR、CIF。 一、空运贸易术语错误使用的现状及原因 笔者经过调查发现,不使用新贸易术语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习惯问题 FOB、CFR、CIF等贸易术语历史悠久,进出口企业都习惯于此,感觉比较放心,对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很清楚,不容易出错。FCA、CPT、CIP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更适用于当前集装箱运输、空运、多式联运等新兴运输方式的需要,但是一直以来宣传、推广工作不够有力,致使外贸企业对于使用这些术语心存疑虑,不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担心用错而造成风险。笔者就经常遇到客户询问FCA等贸易术语如何使用的问题。 (二)错误理解 尽管国际商会已明确规定FOB、CFR、CIF等只适用于海运以及内河航运,但是在实际业务环节中,往往有企业根据实际交易情形发生的变化,由海运改走空运。在最初发生这种情况时,相关的承运人、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在审查单据时没有根据国际商会的有关规定去严格要求贸易商修改贸易术语,这就传递出一个错误的信号,使商人们认为虽然国际惯例有规定,但是在实际业务中将FOB、CFR、CIF用于空运没有关系,长此以往,即使没有发生海运改空运的情形,也有越来越多的贸易商在采用航空运输时直接默认采用FOB、CFR、CIF术语,这也是FCA、CPT、CIP等贸易术语推行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错误使用海运贸易术语在当前不少地方的航空货运领域反倒成了通行做法,不少毕业的大学生刚走上外贸、运输工作岗位,学校中所学到的正确理论知识也迅速被现实错误习惯做法所取代,甚至认为教科书上的理论已经过时;更有甚者,一些外贸企业、航空货代比照海运贸易术语的模式,自己发明创造一些术语的变形,常见的如FOBBEIJINGARIPORT,CFRWUHAN等。当前在空运进出口业务中能够使用FCA、CPT、CIP贸易术语的,多发生在采用陆空、海空、海陆等多式联运的情况下,单独空运的情形,使用FOB、CFR、CIF贸易术语具有普遍性。 (三)买方阻力 FOB、CFR、CIF等海运贸易术语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到船上,而FCA、CPT、CIP虽然适用于包括海运在内的多种运输方式,但在买卖双方约定的风险划分界限是海运方式中的“货过船舷”的时候,通常都会习惯性地使用前者。实际业务中后者使用较多的情形,其一是诸如武汉、郑州这样的中西部内陆城市安排出口运输,考虑到多式联运方式较为安全、便捷;其二是双方都同意在出口海港或空港的某内陆地点交货。那么在航空货物运输中,为什么进口方不愿接受FCA、CPT、CIP呢?笔者也和客户交流过,不少客户也表示知道这些术语的含义,但是他们希望风险和费用都能以越过船舷那样划分,实质就是不想支付货物的装机费、仓储费等运输相关费用。因为按照《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In-coterms2010)的有关规定,采用FCA、CPT、CIP等贸易术语,卖方按照买卖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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