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教程(第2版)全套教学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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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 论;目 录;第一节 法社会学是什么;此后,中国学界开始了对法社会学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与讨论,所有的这些研究与讨论都是在法学界内部发生的,而社会学界几乎是置身其外。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才有社会学界的人士开始关注法社会学。 我国引入法社会学初期讨论最热烈的问题就是:法社会学是什么?关于法社会学的概念,我国学者大致上有如下五类观点。 ;( 1)特征论;( 2)关系论:“ 法律社会学或称法社会学是以法和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横跨法学和社会学两个领域的边缘学科。 ” ( 3)过程论:“ 法律社会学就是研究法律社会化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 ” ( 4)条件论:“ 法律社会学应当是以法与社会实际的联系为基础的,关于法的作用、发展和法现实化的社会条件的一门科学。; ( 5)效果论;也有学者不对法社会学给出具体的定义,只是强调 “ 法社会学是研究法律社会的关系的学科,是法学与社会学相互结合的产物”。其理由是:西方许多国家把这门学科称为“ 法律与社会”或 “ 法律与社会科学”。 法社会学,或称法律社会学 ,是一门社会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也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法律问题、分析法律与社会关系、探讨法律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内在逻辑与规律的社会学分支学科。;二、法社会学与社会学法学的关系;;三、学习法社会学的目的与意义;第二节 法社会学的基本视角;一、功能论的视角;;法社会学中功能论的基本理论架构; 法律的功能 ; 法律功能理论;; 马克思主义如何理解法的概念和本质; 国内学者的一些观点 ; 法律功能实现 ;二、社会冲突的视角;达伦多夫的冲突论;三、法律多元化的视角;民间法:田成有——梁治平 ——石大宪 ——刘作翔等人的观点 “它们可以是家族的,也可以是民族的;可能形诸文字,也可能口耳相传;它们或是人为创造,或是自然生成,相沿成习;或者有明确的规则,或者更多地表现为富有弹性的规范;其实施可能由特定的一些人负责,也可能依靠公众舆论和某种微妙的心理机制。” ;二者的关系;四、法律实践的视角; 行动中的法 ;;行动中的法与活法的联系与区别: ;复习思考题;第二章 经典法社会学理论;目 录;;早期法律社会学; ;第一节 萨维尼:作为 “ 民族精神”的法律;;; 法律的进化史 ;第二节 埃利希:“ 活的法律”;;; 哈耶克 的阐述: ; 昂格尔 的观点:;; 行动中的法 ;;第三节 涂尔干:法律与社会团结;;;;对法律社会学的贡献;第四节 韦伯:现代法律的理性化;理想类型;社会行动的类型 ;统治类型与法律;形式合理的法律;;第五节 马林诺夫斯基:原始社会的法律与秩序;;;;第六节 霍贝尔:原始人的法;;;;第七节 庞德:社会学法学;;;;复习思考题;第三章 现代法社会学理论;目 录;;第一节 西方现代法社会学发展概况;一、研究中心从欧洲转移到美国;;二、多种学术流派相继形成;;三、实证研究方法广泛运用;四、研究规模迅速扩大;第二节 现实主义法学运动;一、美国现实主义法律运动概述;主要代表人物 (一)弗兰克(Jerome New Frank,1899-1957),美国。《法与现代精神》。 (二)卢埃林(Karl Nicherson Llewelly,1893-1962),美国。《法学——现实主义的理论与实际》,《普通法传统》 (三)卡多佐(Benjanun. N. Cardozo,1870-1938)。《司法过程的性质》、《法律的生长》、《法律科学的悖论》; 卡多佐:“不可调和的调和、矛盾的结合、对立的综合,这就是法律的问题。” 法律的确定性是一种神话 弗兰克、“父权情结”;关于司法行为的性质、依据和过程 1、事实怀疑论:主观事实——法官所认定的事实。(否定小前提) 2、司法过程的性质和规律 在认识事实的基础上先有结论,而为了论证结论的正确,才到有关法律规定中寻找理由和依据。——结论早于规则,靠法官的“预感”产生,预感是由各种刺激与法官个性相加而成。;( 二)思想渊源;( 三)主要特征;二、卢埃林的现实主义法学思想;( 一)纸面规则与现实规则;( 二)现实主义法学的主要特征;( 三)法律的功能;( 四)司法的理性风格和形式风格; 卢埃林,保障上诉法院判决的可靠性因素: 1、受过法律训练的官员 2、司法原则 3、公认的原则性技巧 4、法官的职责 5、单一正确的答案 6、法官的单一意见; 7、来自下级法院的事实冻结记录 8、预先限制、突出和拟定措辞的审理 9、律师的对抗性辩论 10、集体判决 11、司法保障与诚实 12、特定的法庭 13、各时期风格与展望 14、专业司法职位;三、弗兰克的现实主义法学思想;( 一)破除 “ 基本法律神话”; 关于法律本质和特点(否定大前提) 1、法律就是司法行政行为及其结果 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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