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课件-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适用.pptVIP

国际法学课件-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适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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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中的 法律适用 (Chapter Thirty–two Application of law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一、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1.仲裁协议准据法的确定 (1)依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2)在当事人无明示选择时,适用裁决作出地法 (3)当事人未明示选择法律和仲裁地未确定时,依一般合同的冲突规则确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一、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2.当事人行为能力的准据法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一般不适用于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如果当事人为自然人,其行为能力主要适用其属人法或仲裁协议缔结地法;如果当事人为法人,其行为能力主要适用该法人成立时所依据的法律。 一、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3.国家及其机构缔结仲裁协议的能力问题 关于国家及其机构缔结仲裁协议的能力问题,不同国家的态度有很大的差别。有的国家,如瑞士、英国、德国、法国等,对国家缔结仲裁协议不加限制;有些国家则明文禁止或限制国家与他国国民缔结仲裁协议。对于国家缔结仲裁协议的能力的准据法,国际商会的实践是排除适用国家或其机构的本国法,国家及机构不得援引本国法的限制性规定对其同意提交仲裁的事实提出异议。 二、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程序法 (一)仲裁程序法的范围和独立性 1.仲裁程序法的范围 仲裁程序法在不少学术著作中被称为“仲裁法”,意指支配仲裁的法律。有些学者为将其与仲裁中可适用于争议的实体法明确区分起见,又将其称为仲裁程序法。 二、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程序法 严格意义上的仲裁程序法即仲裁法,与仲裁程序规则是有区别的。程序规则通常是指调整仲裁内部程序的规则,而仲裁法不仅是简单地调整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内部程序,还确立了进行仲裁的外部标准,例如,管辖权决定的程序、仲裁过程中证据或财产保全的程序以及裁决撤销程序和撤销理由等。仲裁法一般是指国内的仲裁法体系,而仲裁规则除了包括国内仲裁法体系中所规定的仲裁规则和当事人自行拟定的仲裁规则。仲裁依照当事人选定的机构仲裁规则或当事人自行拟定的仲裁规则进行,一般都必须依从仲裁法(通常是仲裁地法)的某些强制性规定,否则,仲裁裁决可能被判定无效。 二、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程序法 仲裁法是有关国家制定的可用以控制仲裁和在当事人无约定时可对仲裁起到协助和支持作用的法律。仲裁法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仲裁协议有效性的确定;用以确定实体法的冲突规则;仲裁是必须适用实体法规则,还是可以依公允善良原则解决争议或进行友好仲裁;以及法院对仲裁的某些监督或干预,主要涉及到仲裁员的任命、对仲裁程序的异议、裁决理由的说明和对仲裁裁决的异议等问题。 仲裁庭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时,在程序方面和实体方面可以适用不同的法律体系。例如,位于瑞士的仲裁庭可能适用美国纽约州或某一非洲国家的法律,判明争议的是非曲直,而仲裁程序却不受该国法律的支配,支配仲裁程序的法律是仲裁庭所在地的瑞士法。 2.仲裁程序法体系的独立性 二、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程序法 (二)仲裁程序法的确定 1.当事人选择仲裁程序法 2.当事人未明示选择时仲裁程序法的确定 在当事人未明示选择仲裁程序法时:(1)推定当事人未明示的默示选择;(2)适用仲裁地法。 3.仲裁地法的强制性规则及其影响 三、国际商事仲裁中 实体法的适用 (一)当事人选择仲裁实体法 1.意思自治原则 2.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 3.当事人选择法律的限制 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意思自治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1)公共政策或善良风俗的限制;(2)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限制。 三、国际商事仲裁中 实体法的适用 (二)当事人未作选择时实体法的确定 1.依冲突规则确定实体法 (1)适用仲裁地的冲突规则 (2)适用仲裁员本国的冲突规则 (3)适用被申请承认和执行裁决地国家的冲突规则 (4)适用与争议有最密切联系的冲突规则 (5)重叠适用与争议有关的冲突规则 (6)适用一般冲突规则 三、国际商事仲裁中 实体法的适用 2.不依冲突规则确定实体法 (1)直接适用内国法的实体规则 (2)适用非内国的实体规则 适用非内国的实体规则,主要包括:适用国际法,这主要涉及国家和国际组织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适用一般法律原则;适用一种将国际法或一般法律原则与国内法结合起来的并存法;适用体现在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和标准格式合同中的国际商法。 三、国际商事仲裁中 实体法的适用 (三)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一般作法 1.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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