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其中可免费阅读4页,需付费8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病历质量监控治理规定病历质量治理
一、
病历质量监管制度
各级医师在接诊每一位就诊患者时,必需按卫计委《病历书写根本标准〔试行〕》、《湖南省病历书写标准》、《电子病历根本标准〔试行〕》、“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住院病历质量 检查评分表〔201*版〕”的要求,真实、客观、准时、准确、完整地书写病历。
住院医生,进修医生,实习生必需经科主任、带教教师考核前方可书写完整住院病历,上级医生必需对每一份病历进展审查、修改并签名,合格前方可归档。进修、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质量上级医生负连带责任。住院病历质控实行三级质控二级考核制度。
〔1〕一级质控由科室诊疗小组完成;科主任在进展每周一次的查房过程中,将病历质量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