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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是一个不能再忽视的问题,环境状况日益恶化极大的影响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保护自然环境,坚持经济与环保共同发展,是现代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的。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项保护环境的司法制度,在环境保护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谁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能够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真正做到保护环境利益,是环境公益诉讼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无论是《行政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都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依照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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