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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检验原始记录-平板计数法-2022版-5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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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检验原始记录(平板计数法) 检验单位 检验员 检验日期 至 环境条件 温度 ℃,相对湿度 % 检验依据 GB4789.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样品名称 产品批号 仪器设备及耗材: 电子天平、洁净工作台、电热恒温培养箱、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水浴锅、移液器 培养基及试剂: 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PCA): ml 配制日期: 生理盐水: ml 配制日期: 实验过程: 1.样品稀释: 1.2 制备样品稀释液 根据样品状态,无菌操作,称取25g/吸取25mL样品,加入到 225mL 无菌生理盐水中均质(或混匀),制成 1:10 样品匀液。 用1mL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1:10样品匀液1mL,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9mL稀释液的无菌试管中(注意吸管或吸头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在振荡器上振荡混匀,制成1:100的样品匀液。 按上面步骤操作,制备10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次1ml无菌吸管或吸头。 2.接种PCA 选择适宜1~3稀释度的样品匀液(液体样品可包括原液),吸取1mL于无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接种两个平皿。同时分别吸取1 mL空白稀释液加入两个无菌平皿内作为空白对照。及时用15mL~20mL冷却至46℃-50℃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倾注平皿,并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同时再以只加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的平皿同步培养,作为 PCA 的空白对照。待琼脂凝固。 3.培养 将以上 PCA 平板倒置于36.0±1℃,培养 48±2h( / / 时~ / / 时) 并计数。 4.菌落计数 4.1可用肉眼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记录稀释倍数和相应的菌落数量。菌落计数以菌落形成单位(colony forming unit,CFU)表示。 4.2选取菌落数在 30 CFU~300 CFU 之间、无蔓延菌落生长的平板计数菌落总数。低于 30 CFU的平板记录具体菌落数,大于300CFU的可记录为多不可计。 4.3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较大片状菌落生长的平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以2,代表一个平板菌落数。 4.4当平板上出现菌落间无明显界线的链状生长时,则将每条单链作为一个菌落计数。 结果报告 样品序号 各稀释度平板上的菌落数 结果 CFU/mL¨ CFU/g¨ 第一稀释度: 第二稀释度: 第三稀释度: 样品1 样品2 样品3 样品4 样品5 空白 稀释液+PCA PCA空白(仅PCA) 计算方法 若只有一个稀释度平板上的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计算两个平板菌落数的平均值,再将平均值乘以相应稀释倍数,作为每g(mL)样品中菌落总数结果。 2.若有两个连续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时,按式(1)计算。 式中: N——样品中菌落数; ∑C——平板(含适宜范围菌落数的平板)菌落数之和; n1——第一稀释度(低稀释倍数)平板个数; n2——第二稀释度(高稀释倍数)平板个数; d——稀释因子(第一稀释度)。 3.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上菌落数均大于300 CFU,则对稀释度最高的平板进行计数,其他平板可记录为多不可计,结果按平均菌落数乘以最高稀释倍数计算。 4.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小于30CFU,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 5.若所有稀释度(包括液体样品原液)平板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计算。 6.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不在30 CFU~300CFU之间,其中一部分小于30CFU或大于300 CFU时,则以最接近30 CFU或300 CFU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 计算过程:方法 报告 1.菌落总数小于100CFU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修约,以整数报告。 2.菌落总数大于或等于100CFU时,第三位数字采用“四舍五入”原则修约后,采用两位有效数字,后面用0代替位数;也可用10的指数形式来表示,按“四舍五人”原则修约后,采用两位有效数字。 3.若空白对照上有菌落生长,则此次检验结果无效。 4.称重取样以CFU/g为单位报告,体积取样以CFU/mL为单位报告。 报告人 报告日期 复核人 复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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