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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关系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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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关系思考 摘要:权利和义务两者都存在于教师之间,他们之间存在着互为辨证以及有相互统一的关系,然而这两者之间关系是紧密相连的。权利和义务是有着相应的关联性,人拥有权利就拥有相应的义务,权利和义务从不单独出现,如果教师拥有了相应的权利,那么责任也会如期而至,相反的话亦是如此。本文主要是对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法律上的思考,了解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内容,探究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最后给出结论与建议。 关键词:高校教师;权利;义务;法律思考 导言: 教育的存在影响这现代社会的发展,对于我们现代的教育管理中应提高规范性和普及法制性。在我们所知的法律知识的范围中,普遍认为其制度规范要做的核心工作是对权利的把控以及义务的履行。教师在我国其他职业群体中比较特殊,他们与学校、学生以及国家之间进行紧密的合作,从而享受一定的权利,伴随而来的也是一些有关的义务。本篇论文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对教师拥有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解读,是解决发现教育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原因之一。其主要意义在在于教师对自己的合法权利和相应的界限能够很好的认定,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很好的行使,并自发的去抵制一些损害教师合法权利的现象。然而另一方面,则是可以使教师更加清楚的意识到自己在权利下赋予的义务,提高教师的教学意识和责任。 一、高校教师的权利的基本含义及内容 通过法律意义上的教师的权利则是教师在其发展以及教育中做出或不做出的一些社会行为,以及对他人要求其作出或不作出的行为上的许可和保障,这是被法律所认同且受到保护的。 我们通过研究相关的《教师法》中得到了一些讯息,教师有权利在进教室后对学生提出一定的要求以及也要求自己做一些事。通过对《教师法》第七条教师所具有权利的学习,我们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教育和教学的权利。2.对学术问题上的研究权。3.教师拥有相应的评价权。4.继续学习和培训的权利。5.领取报酬的权利。6.民主治理的权利。 二、高校教师义务的基本含义及内容 通过我们对《教师法》深入学习,我们可以发现教师有义务去履行其对应的相关责任,然而我们就《教师法》中的一些法律条据的学习,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结合实际表现的方面:1. 教师必须遵守我国宪法规定和法律上的条文以及对职业道德遵守的相关教育的义务。2. 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对学士进行管理的义务也要遵守。3. 要多关心学生思想上的教育。4.对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成长也有关心的义务。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义务。6.提高思想上的认识与教学水平上的义务。 三、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一)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 在实现的教育过程中,老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平等的关系,在现实社会上不存在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以及无义务的权利,所以那些仅仅只享受权利而不想去履行自己义务的教师是极其不负责的老师,必须把其剔除。权利和义务两者都存在于教师之间,他们之间存在着互为辨证以及有相互统一的关系,然而这两者之间关系是紧密相连的。 从教学的责任义务上来看,教书育人是大学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即培养、教育好学生,大学是培养人才的专门机构,其要求主要为了让大学教师能尽职尽责的完成其教学任务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那么相应地,大学要想教师更好的完成这份责任,需要赋予教师相应的有关教学活动的权力。 老师就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制定的制度,合理合格快速的完成规定中的教学任务。同时,也必须参与课程设计与管理的权力,高校教师有权利自由组织教学过程,设计课程教学方法,选择教学材料,评估学生学习成果。教师是教学过程的实施者,因此教学过程的设计与实施理所应当是教师自己自由完成,不应受到自己以外的各种力量的干涉。教学设计中,教师可以根据不听的教学环境和教育对象的个性特点,来确定自己的教学目标,在加以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案,进而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以及对学生实施客观可行的评价方式,从而确保能顺利的展开教学活动。 在此同时,大学教师还具备对教学进行评价的权力,尤其是关于学生学习成绩上的评价。授课老师对学生的在校学习状况最为了解,所以,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主要是授课教师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课后作业的完成情况以及最后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得出的,教师在这方面具有别人不可替代的权力与权威。当然在具备教学评价的自由权利时,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在授课和引导方面需要勤于钻研,提高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在规定的教学内容中,不等对其中环节进行删减,导致教学质量的下降。要始终坚持发展自己的教学设计原则,宁对学生的成绩以及其表现方面进行相应的要求,然而此要求并非为为难学生为目标,而是要学生掌握专业知识为前提来进行严格的要求的。 (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的互补关系 教师对于法律权利的享有权促使对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在很多不相同的情况下,发展权利是不被主张的,义务人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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