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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完整版全套PPT电子课件教案.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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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国际贸易实务教研室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绪论一、依规则进行交易二、达成一份有约束力的合同三、做好交易的预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一、依规则进行商业交易商人进行国际货物买卖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这个包括一个国家(地区)的法律、有关的国际公约或则国际贸易惯例。一般而言,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适用于合同的某一国法律。国际公约一般是通过合同当事人所在的国家(地区)的法律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长期的商业实践中逐步产生的、由国际组织规范成文的,为广大商人普遍采用的,类似于行为规范的商业准则(守则)。合同中使用国际贸易惯例需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示援引”。一经明示援引,该项惯例对于合同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不希望在任何情况下被任何未被援引的惯例约束,就应当在合同中“明示排除”。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二、达成一份有约束力的合同合同是依法成立、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订立一份有约束力的合同,双方应关心下述问题:合同形式。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经济体承认合同形式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仍是不可否认的。订立合同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是否获得足够的授权。合同内容不能存在违法条款,否则,可能导致有关条款无效,甚至于整个合同无效。保持合同内容的完整。这有助于合同得到准确、完整的履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三、做好交易的预案语曰“预则立”。若要在商务磋商中达到预期目标,非常重要的是做好下述工作:做好市场调研。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需要了解市场行情;采购原材料之后进行加工的,需要了解原材料行情变动;还需要了解有关国家的贸易政策的变动。做好经营方案。在市场调研基础上,制定实现经营目标的具体方案。语曰“预则立”。若要在商务磋商中达到预期目标,非常重要的是做好下述工作:做好市场调研。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需要了解市场行情;采购原材料之后进行加工的,需要了解原材料行情变动;还需要了解有关国家的贸易政策的变动。做好经营方案。在市场调研基础上,制定实现经营目标的具体方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概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国际贸易实务教研室6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和惯例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业务流程 7 一、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国内法:《合同法》国际条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和惯例 8 (一)国内法法律冲突(conflict of law),法律适用(proper law /choice of law),即合同适用哪一国家的法律;对合同适用的法律,各国法律采取的原则主要有两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 有关货物买卖方面的国内法英国《货物买卖法》(1893年制订、1979年修订);美国《统一商法典)(2004年修订) 大陆法国家,如法国、德国等,在《民法典》或《商法典》内规定;我国法律:《民法通则》、《合同法》 (二)国际条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80年主持缔结, 1988年1月1日生效确立了关于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双方义务、违约的补救措施以及合同的其他方面的一整套法律行为规则;截止2017年, 81个国家批准加入了该公约我国加入《公约》时的两点保留意见公约的适用范围合同形式(2013年1月撤回)《公约》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的适用:自动适用选择适用 《公约》的主要参加国阿尔巴尼亚,阿根廷,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布隆迪,加拿大,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加蓬,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岛,伊拉克,以色列,意大利,日本,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黎巴嫩,莱索托,利比里亚,立陶宛,卢森堡,毛里塔尼亚,墨西哥,摩尔多瓦,蒙古,黑山,荷兰,新西兰,挪威,巴拉圭,秘鲁,波兰,罗马尼亚,韩国,俄罗斯联邦,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塞尔维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2]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马其顿(前南斯拉夫共和国),土耳其,乌干达,乌克兰,美国,乌拉圭,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赞比亚,贝宁,圣马力诺,巴西,巴林,刚果等等。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被视为联合国系统在国际贸易法领域的核心法律机构。履行促进国际贸易法逐步统一和现代化的任务,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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