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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推动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有效控制和消灭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根据相关要求,做好全区无规定动物疫病
小区(以下简称无疫小区)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推动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推动重点动物疫病由稳定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进一步提升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保障水平。
(二)建设目标。XXXX年全面启动无疫小区建设工作,原则上每个设区市至少创建X个,力争XXXX年全区建成X—X个,XXXX年建成X—XX个,XXXX—XXXX年每年增加X个,至“十四五”末建设XX个以上无疫小区,为建设无疫区打
好坚实基础。
(三)建设原则。符合相关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及风险评估的总体要求,遵循“引导、企业建设、严格标准、科学规
划、行业管理、专家评估”原则。
二、创建内容
(一)创建对象。创建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实体或企业集
团,以创建无疫小区意愿较强的养殖场区为主,当前有相对
完整的生产单元或有扩建计划,可包含其他辅助生产单元(含屠宰、饲料加工等)。构成无疫小区所有生产单元分布应
当相对集中,原则上处于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或位于同一
地市级行政区域毗邻县内且不同生产单元之间不超过XXX公
里,各生产单元理应按规定取得相对应的资质条件。
(二)创建病种。
生猪:非洲猪瘟、口蹄疫、猪瘟、猪伪狂犬病等;
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
牛羊: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小反刍兽疫(羊)
等。
(三)创建工作要求。
1.创建无疫小区所在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增强动物防疫、法规制度、疫病预防、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管理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具备一支熟悉法律法规要求,具有相对应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畜牧兽医队伍。一是做好管理工作。遵循过程管理、风险控制和可追溯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程序,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规定的管理内容对无疫小区实行管理。二是做好监测工作。制定规定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对监测结果实行分析,即时指导企业调整生物安全计
划。
2.无疫小区创建企业及各生产单元。建设单位以生物安
全建设为基础,以一个病种为对象建设,在一个病种建成无疫小区基础上再新增其他病种。遵循全过程风险管理原则,建立统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制定覆盖所有环节及生产单元的生物安全计划,并督促有效落实;通过设立物理屏障或缓冲区等完善防疫屏障;建立完善的规定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实施有效监测。建立动物疫情报告和应急预案体系,一旦发生疑似疫情,立即规范处置。按规范做好相关工作档案记录,并妥善
保存。
3.主要建设内容及标准见《技术规范》。
(四)申请及评估流程。
1.无疫小区建设申请。有意愿且基本符合无疫小区创建条件的企业,提出建设规划,并向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见附件)。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对照《技术规范》实行必要的资格审核后,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跨县的无疫小区,理应分别由涉及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并提交相对应的管理水平建设情况报告。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专家、人员实行书面和现场审核后,对符合建设条件的企业,予以批复同
意建设。
2.实施无疫小区建设。获得批复的企业按照相关建设规划,逐项对照《技术规范》和《评估管理办法》要求,完善
相关工作制度、设施设备条件等,实施无疫小区建设。无疫
小区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管理、监测相关要求展开工
作。
3.申请评估。无疫小区建成并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由企业按照《评估管理办法》中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申请书(基本样式)》填报评估申请书,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评估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书格式、内容及规定动物疫病状况报告等审核合格后,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跨县的无疫小区理应分别由涉及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实行审核,并提交相对应管理情
况报告。
4.省评估。省农业农村厅自接到申请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对受理展开评估的,省农业农村厅XX个工作日内组织评估专家组(评估专家组从省动物疫病净化评估专家库中抽取,由X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按照《技术规范》和《评估管理办法》实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相关评估工作参照《评估管理办法》执行。对评审结果为“不予通过”的,将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对“整改后通过”的,将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视情况实行核查,给予“通过”或“不通过”
的评估结论。
5.接受农业农村部评估。省评估结果为“通过”的,由
省农业农村厅向农业农村部提出评估申请,按照农业农村部
相关工作要求展开相关工作。
6.公布评估结果及后续管理。对已通过农业农村部审核合格的无疫小区,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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