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课件.pptxVIP

  1. 1、本文档共5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18章 再审程序;;;2、民事再审的启动模式;监督型再审救济型再审;3、民事再审的补充性定位 与改造为第三审的可能性;;二、民事再审发动方式;案外人申请再审(民诉法227);民诉法第227条;立法回应:审判权 VS. 检察监督权;“三加一”终局模式与有限再审;多头申诉、终审不终—— 申请再审优先原则 ;绘图:中国政法大学胡思博;1、当事人申请再审 (救济型再审);4)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客体要件: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再审的生效裁判、调解书(教材P.347-348) 一审判决未提起上诉的,能否申请再审?(最高检诉讼监督规则32条) 可以再审的裁定书 ◆事由要件:《民诉法》第200条。调解书再审201条 ◆管辖要件:负责再审审查的法院须有法定的管辖权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再审审理的管辖权可以是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也可以是原审法院或者与原审法院同级的其他法院 ◆时间要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但有新证据、证据伪造、据以裁判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变更、审判人员因贪污受贿等获有罪判决等情形再审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9月23日);2、检察院基于检察监督权发动再审;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9月23日);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9月23日);3、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决定再审;三、再审事由及其审查程序;(一)再审事由;◆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院抗诉的事由 ——针对生效裁判(民诉法200条);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3、裁判主体不合法;4、裁判根据不合法;4、裁判根据不合法(续);5、裁判程序不合法;民诉法解释第422条;判决超出诉讼请求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二)再审(事由)审查程序 ——适用于申请再审、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三)再审(事由)审查结果;(四)再审审查期限;四、再审审理程序 ——适用于全部再审案件;4、再审审理范围;5、再审审理的程序;6、再审裁判;7、再审审理的期限和次数;五、第三人撤销之诉 ——《民诉法》第56条第3款;“三撤”入法的背景;民诉法解释第303条;执行案外人(第三人);2、三撤的构成要件;〓实质要件;3、三撤的审理程序;3)审理 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原则上开庭审理。 三撤与再审的关系: ■并入再审程序(再审吸收三撤-民诉法解释301),具体处理方式: a)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的,法院应当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 b)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法院可以调解,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 ■独立于再审程序(三撤吸收再审) 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而导致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民诉解释》第301条)。 如果原裁判文书是基于当事人“手拉手”的虚假诉讼而作出的,再审就不能吸收三撤,其正当性在于:无论再审程序的裁判如何作出,都不能从根本上保护权益受侵害的第三人;唯有通过撤销之诉撤销原生效裁判、调解书,才能真正保护第三人利益。此际,应当赋予第三人撤销之诉独立于再审程序的地位,法院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4、三撤的裁判;5、对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的原案当事人进行制裁 ;演讲完毕 感谢您的观看

文档评论(0)

菲菲宝贝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