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其中可免费阅读3页,需付费1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
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材料成本。该公司 2010 年4 月 1
日库存A 材料600 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50 元。4 月份A 材料
收发的有关资料如下:
(1)4月5日,购人A材料1000公斤,买价53000元,增值税9010
元,运杂费900元,当日实际验收入库980公斤,经查明,短缺的
20公斤系运输途中合理损耗,款项以银行汇票结算。
借:原材料—A材料 53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10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