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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1 年,36 岁的 某单位职工马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他小15 岁的
肥东农村姑娘小芳(系化名),不久两人就结婚了。婚后,马某将小芳接到
生活,并给小芳找了一个临时工作,婚后两人感情尚好。次年,小芳生下
。1995 年,儿子满3 岁了,马某的心思重了起来:孩子户口与妻子在
一起,至今还是农村户口,以后上学借读费太高,就业也是个问题。他思前想
后,决定与妻子“假离婚”,等孩子户口上来后再复婚。经马某一番开导,小
芳也同意了。于是,夫妻二人演了一次“双簧”,以“ 悬殊、感情不和”
为名办理了离婚手续。果然,儿子判归马某,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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