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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企业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章节重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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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
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
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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