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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二版)》第二章 企业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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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法 ;主要内容;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 一、企业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企业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二) 企业的分类 3. 根据出资者的身份不同 4. 根据企业的责任形式和法律地位不同 ;二、企业法的概念;; 三、企业法的主要内容 ;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分类 分类; 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 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其特点: 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合伙人应以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清偿债务;二是每一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都有清偿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就合伙企业财产??足以清偿的那部分债务,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全部偿还。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1.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二、普通合伙企业; 2. 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1)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并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以及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2)企业登记核发营业执照。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合伙企业财产 1. 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 2.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 独立性 和 完整性 两方面特征。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之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合伙事务执行 1. 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两种形式: ; 2.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③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 ④各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 ⑤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 (2)义务: ①合伙事务执行人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③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④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 3. 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1)协议约定 ①不与法律相抵触 ②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2)一人一票,过半数通过 (3)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 ; 4. 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1)合伙损益——合伙利润、合伙亏损 (2)合伙损益分配原则: ①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②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5. 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具有合伙人资格,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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