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_T 4334.2-2012 碱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第2部分:氢氧化钾.docx

HG_T 4334.2-2012 碱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第2部分:氢氧化钾.docx

  1. 1、本文档共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ICS 13.030.20 :38741 —2013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334.2—2012 碱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第2部分:氢氧化钾 Treatment and disposal method for alkalis spill Part 2:Potassium hydroxide 2 0 1 2 - 1 2 - 2 8 发 布 2013-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HG/T 4334.2—2012 前 言 HG/T 4334《碱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1部分:氢氧化钠; ——第2部分:氢氧化钾。 本部分为HG/T 4334 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 A、附录B 和附录C 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 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金牛钾碱分公 司、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莹、范胜华、温炎藥、王彦。 (15) I HG/T 4334.2—2012 碱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第2部分:氢氧化钾 1 范围 本部分告知了氢氧化钾(固体、溶液)的理化性质和危害性,规定了发生氢氧化钾(固体、溶液)泄漏 时的紧急措施、泄漏现场的处理方法和泄漏现场的处置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氢氧化钾(固体、溶液)在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时的处理、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GB 20266—2006 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橡胶靴 GB/T 24536—2009 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AQ 6102—2007 耐酸(碱)手套 3 理化性质 氢氧化钾理化性质参见附录 A。 4 危害性 4.1 危险性类别 根据 GB 12268—2005 第4章的规定,氢氧化钾(固体、溶液)属于第8.2类碱类腐蚀品。 4.2 健康危害 4.2.1 氢氧化钾粉尘或氢氧化钾溶液可导致皮肤、眼或黏膜严重损害。蒸气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 角膜浑浊,以致失明。 4.2.2 吸入粉尘可伤害整个呼吸道,并对组织产生疼痛和腐蚀作用。当空气中浓度达2mg/m3 时 刺 激性将较为明显。吸入引起的伤害程度可从轻微的黏膜刺激到严重的支气管肺炎。 4.2.3 摄入则将导致口腔、食道和肠胃道严重和迅速的腐蚀性灼伤。其后果包括剧痛、呼吸困难、呕 吐、腹泻以及虚脱。重者会引起胃穿孔、腹膜炎、肾损害、休克、致死等。 4.3 环境危害 4.3.1 氢氧化钾具有强腐蚀性,不会燃烧,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与酸发生中和反 应并放热。 4.3.2 大量泄漏的氢氧化钾流散到土壤,则对土壤造成污染,严重影响耕种,破坏土壤酸碱性。 4.3.3 如果流散到河流、湖泊、水渠、水库等水域,则造成水质pH 升高,严重时该水域的水不能使用。 4.4 腐蚀危害 氢氧化钾对水泥、木材、塑料、橡胶、织物、石棉、铝合金、锌、镍、黄铜、铬17不锈钢等有腐蚀性,水溶 液还会对碳钢、铸铁等有腐蚀性。 5 泄漏时的紧急措施 5.1 报警 5.1.1 发生环境泄漏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 (17) 1 HG/T 4334.2—2012 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 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5.1.2 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现场状况、已采取的措施、 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如果有人员中毒或伤亡应拨打120急救电话。 5.1.3

文档评论(0)

consult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consult

认证主体山东持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P属地山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00MA3QHFRK5E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