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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60
X 87
备案号:29530—20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烟 草 行 业 标 准
YC/T 345—2010
烟草及烟草制品
水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Tobacco and tobacco products—
Determination of water content—
Gas chromatographic method
(ISO 16632:2003,MOD)
2010-06-21 发布
2010-07-01 实施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 布
I
YC/T 345—201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修改采用 ISO16632:2003 《烟草及烟草制品 水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英文版)。
考虑到我国国情,本标准与 ISO16632:2003 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文中 并在它们所涉及的页边处用垂直单线标识。在附录 B 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
供参考。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 删除了 ISO 16632:2003 的前言、引言;
删除了ISO 16632:2003 的参考文献;
——增加了附录 A 其他供选择的气相色谱规程及分析要点和附录B 本标准与 ISO 16632:2003
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卷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达、张怡春。
1
YC/T 345—2010
烟草及烟草制品
水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及烟草制品中水分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分含量在2%~55%范围内的烟草及烟草制品中水分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水分含量烟草 high-moisture tobacco
在100℃~105℃条件下干燥测定时,挥发性物质含量超过样品质量20%的烟草样品。
4 原理
试样用含内标物(异丙醇)的甲醇溶液萃取后,用配有热导检测器(TCD) 的气相色谱进行样品的水
分含量测定。本方法应对烟草样品进行处理,使样品粒径小于4 mm。
注:样品处理过程中若采用研磨或剪切的方法,可能会造成水分损失,可采用低温技术予以处理。
5 试剂
使用分析纯级试剂,水应符合GB/T 6682 中三级水的规定要求。
5.1 载气:氦气。
5.2 甲醇:水分含量应低于1.0 mg/mL。
注意:甲醇对人体和环境有害,使用时应注意安全。
5.3 内标物:异丙醇,纯度不低于99%。
5.4 萃取剂:含内标物(5.3)的甲醇溶液,浓度为2.0 mL/L。
5.5 干燥剂:活性硅胶。
5.6 标准溶液:加入一定量水于萃取剂(5.4)中,混合均匀,制备至少5个标准溶液,其浓度应覆盖预计 样品溶液中检测到的水分含量(标准溶液水分最高浓度一般最高含量为30 mg/mL), 其中一个标准溶 液中不加水。
注:适宜的标准溶液制备方法为:称取0 mg、250 mg、500 mg、1000 mg、1500 mg、2000 mg、3000 mg水,精确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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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T 345—2010
0.1mg, 分别加入100mL 萃取剂(5.4),混合均匀。标准溶液浓度(单位体积萃取液中的水分含量)分别为
0mg/mL 、2.5 mg/mL 、5.0 mg/mL 、10.0 mg/mL 、15.0 mg/mL 、20.0 mg/mL 、30.0 mg/mL。
为了防止吸水,盛放溶剂的容器应配备去水装置,且所有溶液均应密封。萃取剂在使用前应持续摇 动,使水分均匀。标准溶液制备所用萃取剂应与和8.2所用萃取剂为同一批。标准溶液转移到色谱进
样瓶后,应立刻加盖密闭。建议标准溶液至少每周制备一次。
6 仪器
所使用玻璃器皿应在105℃士5℃下加热至少1 h,并在放有干燥剂的干燥器中冷却后备用。
常用的实验室仪器和以下各项。
6.1 萃取容器,干燥的压盖式血清瓶或具磨口玻璃塞锥形瓶,125 mL,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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