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 312.2-2010 聚乙烯(PE)管材抽查规范.docx

CCGF 312.2-2010 聚乙烯(PE)管材抽查规范.docx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312.2—2010 聚乙烯(PE)管材 2010-07-13 发布 2010-08-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CGF 312.2—2010 1 聚乙烯(PE)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聚乙烯(PE)管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给水用聚乙烯(PE)管 材和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 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 (或 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表 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3 312 312.2 分类名称 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塑料管材及管件 PE 管材 2.2 产品种类 产品种类分为: 1)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2)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 3 术语和定义 聚乙烯(PE)管材是以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成型的给水用或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 简称:PE 给水管材或 PE 燃气管材。 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管道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管道产品年销售总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 型企业。见表 2。 表 2 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30000 ≥8000 且<30000 <8000 5 检验依据 GB/T 2828.4-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4 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GB/T 13663-2000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CCGF 312.2—2010 2 GB 15558.1-2003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 1 部分:管材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原则规定抽样样品为公称外径 dn 20mm~dn 160mm 的管材。 6.2 抽样方法 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 (或成品存放处)、企业自己的产品销售公司或流通领域,随机抽取经企 业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作为样品。首先确认产品的种类、规格、生产时间(按产品标识,在 1 年内)、 基数以及检验等情况;在符合抽样要求的可选产品批中随机抽取样品。 在流通领域抽样,须经生产企业对所抽的样品进行确认。 6.3 抽样基数 根据 GB/T2828.4-2008 规定,抽样基数为同一批、同一规格中不少于 250 根管材。 卫生性能检测抽样和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须满足抽样数量。 6.4 抽样数量 6.4.1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同一批合格产品中抽取 5 根,每根截取 5 段,每段 1m;每根中的 2 段作为检验样品,3 段作为 备用样品。 饮用水管材增加下列样品用于卫生性能检测:dn ≤25mm 的抽取 5 根,每根截取 2 段,每段 1 m; dn>25mm 的抽取 5 根, 每根截取 1 段,每段 1 m;应将切割端修刮平整。 6.4.2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 同一批合格产品中抽取 8 根, 每根截取 4 段, 每段 1m;每根中的 2 段作为检验样品,2 段作为 备用样品。 流通领域抽样数量满足检验即可。 6.5 样品处置 对每个所抽的样品均应编号标识。编号可由地区简称、地区顺序号、管材根顺序号、管材段顺 序号组成,如:广东省第 1 家企业的第 2 根管材的第 3 管材段,其编号为:粤-1-2-3。 全部样品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陪同人员用特殊记号笔签字封样或封样单封样。封样单封样 时, 应保证所有可开启部位的贴封 (防止样品被调换),并在封样单骑缝处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 陪同人员共同签字并加盖被抽样单位公章。 样品由被抽样单位寄、送,如携带方便也可由抽样人员自行带回。在包装与运送中应保证样品 CCGF 312.2—2010 3 与签封的完好无损。 样品送达抽样单位后,由抽样单位负责样品接收的人员和抽样人在打开包装后检查并记录样品 签字的真实、封样单的完整以及外观状态等情况,确认样品与抽样单中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 备用样品分别作出唯一标识后入库。 样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平整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1.5m,避免阳光直射。 6.6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 生产的塑料管道产品销售总额以及 PE 管材产品销售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 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 在规

文档评论(0)

consult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consult

认证主体山东持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P属地山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00MA3QHFRK5E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