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 国 标 准 化 协 会 标 准
STANDARDS OF CHINA ASSOCI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CAS
162-2008
发动机润滑系清洗剂
Engine lubrication system cleaning agent
2008-10-23 发布
索引号 CAS 162-2008(C)
I
CAS 162-2008
该标准版权为中国标准化协会所有。除了用于国家法律或事先得到
中国标准化协会文字上的许可外,不许以任何形式再复制该标准。
中国标准化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国标协写字楼
邮政编码:100037 电话 传真网 址 : 电子信箱: cas@
Ⅱ
CAS 162-2008
前 言
中国标准化协会 (CAS) 是组织开展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制定中 国标准化协会标准(以下简称:中国标协标准),满足企业需要,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这也 是中国标准化协会的工作内容之一。中国境内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提出制、修订中国标协标
准的建议并参与有关工作。
中国标协标准按《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 CAS 1.1-2001 《中国
标准化协会标准结构及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制。
中国标协标准草案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得到参加审定会议的75%以上的专家、成
员的投票赞同,方可作为中国标协标准予以发布。
使用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的单位,应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标准备案,并对技术内容
负责。
本标准首次制定。
本标准附录A、 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
在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中国标准
化协会, 以便修订时参考。
1
CAS 162-2008
发动机润滑系清洗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动机润滑系清洗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多种有机溶剂及适量添加剂复配而成的汽车发动机润滑系所用的清洗
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11
GB/T1884
GB/T 1885
GB/T 4756
GB/T 5096
GB 11121
GB 11122
SH 0164
JJF1070—2005
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重量法)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石油计量表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汽油机油
柴油机油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3.1 发动机内部清洗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
2
CAS 162-2008
表 1 发动机内部清洗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 目
质量指标
试验方法
外观
清澈透明液体、无固体颗粒及悬浮物
目 测
密度(20°
报告
GB/T 1884、GB/T 1885
机 械 杂 质 ,%
≤
无
GB/T 511
与机油相容性
通过
附录A
铜片腐蚀(50℃,3h),级≤
1
GB/T5096
去污力,% ≥
80
附录B
3.2 产品净含量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 法,试验方法应按照 JJF1070 进行。
4 检验规则
4.1 取样
4.1.1 主 批
以每批投料作为一个主批。
4.1.2 取样
取样按照GB/T 4756进行,每批产品取样2L 作为检验和留样用。
4.2 出厂检验
4.2.1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密度、机械杂质、与机油的相容性。
4.2.2 产品经生产技术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 或入库。
4.3 型式检验
4.3.1 正常生产至少每四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 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 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4.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4.4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如有一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CAQIS 1001-2012 车载智能控酒仪.docx
- CAS 101-2001 液化石油气瓶消防安全节能阀(附英文版).docx
- CAS 102-2004 汽车用儿童约束系统(附英文版).docx
- CAS 103-2004 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标准(有英文版).docx
- CAS 104-2004 煅烧石油针状焦.docx
- CAS 105-2004 煅烧石油焦(附英文版).docx
- CAS 106-2004 车用汽油及清净剂清净性限值(模拟法)(有英文版).docx
- CAS 107-2004 燃油清净助燃剂(有英文版).docx
- CAS 107-2006 燃油清净助燃剂(附英文版).docx
- CAS 108-2004 压燃式发动机检测用油(附英文版).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