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11.1—2010
淀 粉
2010-07-13 发布
2010-08-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CGF 111.1—2010
1
淀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淀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省级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豆类淀粉等。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
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
原因) 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 1。
表 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1
111
111.1
分类名称
食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淀粉
2.2 产品种类
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等。
3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淀粉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淀粉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
企业。见表 2:
表 2 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年销售额/万元
≥20000
≥5000 且<20000
<5000
4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
的,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2760
GB 4789.2
GB 4789.3
GB 4789.4
GB/T 4789.5
GB 4789.1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CCGF 111.1—2010
2
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分析方法
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
GB/T 8884
马铃薯淀粉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T 12309
工业玉米淀粉
GB/T 22427.1 淀粉灰分测定
GB/T 22427.9 淀粉及其衍生物酸度测定
GB/T 22427.13 淀粉及其衍生物二氧化硫含量的测定
NY/T 875 食用木薯淀粉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5 抽样
5.1 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或称量销售产品。
5.2 抽样方法
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随机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
格的产品;在流通领域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
抽样时应从不同部位随机抽取 4 个或 4 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
5.3 抽样基数
在生产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不少于 100kg;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应满足抽样数量要求。
5.4 抽样数量
每种产品不得少于 2kg,包装单位小于 2kg 的产品不少于 4 个,其中 3/4 为检验用样品,1/4 备
用样品。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
注:在本规范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 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 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
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样品。
5.5 样品处置
CCGF 111.1—2010
3
5.5.1 检验样品、备用样品应分别进行包装、封样。
5.5.2 样品应由抽样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在封样单上签字后共同加封,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 以
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5.6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 生产的淀粉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 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
注明。
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 ”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淀粉 ”,应记录被抽 查企业的所有淀粉销售总额;计划抽查“食用玉米淀粉 ”,应记录对应的被抽查企业的食用玉米淀粉
年销售总额。
6 检验要求
6.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 3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CAQIS 1001-2012 车载智能控酒仪.docx
- CAS 101-2001 液化石油气瓶消防安全节能阀(附英文版).docx
- CAS 102-2004 汽车用儿童约束系统(附英文版).docx
- CAS 103-2004 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标准(有英文版).docx
- CAS 104-2004 煅烧石油针状焦.docx
- CAS 105-2004 煅烧石油焦(附英文版).docx
- CAS 106-2004 车用汽油及清净剂清净性限值(模拟法)(有英文版).docx
- CAS 107-2004 燃油清净助燃剂(有英文版).docx
- CAS 107-2006 燃油清净助燃剂(附英文版).docx
- CAS 108-2004 压燃式发动机检测用油(附英文版).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