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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401.4—201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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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洗面器
2015-04-29发布
2015-06-01 实施
CCGF 401.4—2015
19
陶瓷洗面器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陶瓷洗面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县级以上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 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 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401
401.4
分类名称
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卫生陶瓷
陶瓷洗面器
2.2 产品种类
2.2.1 陶瓷洗面器按吸水率大小分为瓷质洗面器(吸水率E0.5%)
和陶质洗面器(8 . 0%≤吸水率
E15.0%)。
2.2.2 陶瓷洗面器按安装方式分为台式、立柱式和壁挂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陶瓷洗面器指供洗脸、洗手用的有釉卫生陶瓷,分为台式、立柱式和壁挂式。
4 企业陶瓷洗面器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陶瓷洗面器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陶瓷洗面器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 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
表2 企业陶瓷洗面器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企业陶瓷洗面器产品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30000
≥3000且30000
3000
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 注日期的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6952 卫生陶瓷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CCGF 401.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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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种类、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成品堆放区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
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生产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不少于20件;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每家企业优先抽取具有代表性的规格型号的产品,每种产品共抽取样品2件,1件作为检验样品,1 件作为备用样品。
6.3 样品处置
6.3.1 将1件检验样品封样,并寄、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备用样品封存在受检单位。
6.3.2 样品应采用防撞击、防潮包装,寄送样品时应防止剧烈碰撞而损坏样品。
6.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 产的陶瓷洗面器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 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如分类质量标识(瓷质/陶质)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 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7 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
表3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
B类 |
1
最大允许变形
GB 6952
GB 6952
●
2
溢流功能
GB 6952
GB 6952
3
耐荷重性
GB 6952
GB 6952
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备注
溢流功能仅适用于设有溢流孔的陶瓷洗面器。
注:①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 特征值的指标。
②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 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7.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 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
要求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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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 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 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 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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