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 510.4-2010 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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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510.4—2010 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 2011—02—10发布 2011—03—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CGF 510.4-2010 1 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 督抽查、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 围包括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 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原因 (或情况)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5 510 510.4 分类名称 工业生产资料 机床 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 2.2 产品种类 2.2.1 数控系统产品应包括:各种类型数控机床的数控系统,包括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 木工机床及特种加工机床等的数控系统。 2.2.2 数显装置应包括:光栅数显表、磁栅数显表、感应同步器数显表、容栅位置测量系统 等显示装置及位移传感器。 3 术语和定义 3.1 数控系统:使用数值数据的控制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地引入数值数据,从而实现机 床加工过程的自动控制。数控系统的基本组成包括数控控制装置和电机驱动装置两部分。其 中电机驱动装置又包括完整驱动单元和电机二部分。 3.2 数显装置:位移传感器与显示仪表组成的位置测量系统。 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产 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 表 2 企业规模划分 CCGF 510.4-2010 2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E 8000 E 2000 · ; 8000 i 2000 5 检验依据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15760-2000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渐变抗扰度试验 GB/T 17799.2-2003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 JB/T 8832-2001 机床数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JB/T 10080.1-2000光栅数字显示仪表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 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按本规范2.2条所列出的产品种类抽取样品,对型号和规格不作限制。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近期(距抽样日期一年内)生产的同一批次,并有产品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由于数控、数显产品属于机电产品,生产属于小批量生产,产品出厂检验是全数检验, 不是抽样检验,检验时又无破坏性试验。因此,根据数控、数显产品的行业生产特点,该类 产品抽查时只抽取1台(套)样品进行检验,对抽样基数也不作具体规定。 由于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产品所检项目的结果具有重现性,复验和复检仅在抽取的检验 样品上进行,因此,不需要备用样品。 注:在本规范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 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 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备用样品。 6.3 样品处置 6.3.1 封样 抽样人员在抽样后对样品进行封样。封样采取铅封,铅封上应有标识码,铅封后确保样 CCGF 51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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