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3282-1990 粉状磷酸一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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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 ZB G21009-90 粉 1990-02-12发布 状 磷 酸 一 铵 √ 1990-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ZB G21009-90 粉 状 磷 酸 一 铵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磷酸一铵(粉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磷酸浓缩法或料浆浓缩法,以氨中和磷酸制得的粉状磷酸一铵。在农业上磷酸一 铵主要用于生产复混肥料的基础肥料。磷酸浓缩法制得的粉状磷酸一铵在工业上也可作阻燃剂的原料。 2 引用标准 GB GB GB GB 10207 10208 10209 10210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中有效磷含量测定 料浆法磷酸一铵中有效磷含量测定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中总氮含量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中水分测定 3 产品分类 根据原料和工艺路线,生产二类粉状磷酸一铵:以优质磷矿为原料,采用磷酸浓缩法制得的磷酸一 铵为1类产品;以含钙、镁、铁、铝量较高的中低品位磷矿为原料,采用料浆浓缩法制得的磷酸一铵为 II 类产品。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白色或浅色粉末,无明显结块现象。 4.2 粉状磷酸一铵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粉状磷酸一铵(MAP) 规格 产 品 分 类 I类 Ⅱ 类 级 别 指标名 称 优等品 一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有效磷(中性柠檬酸铵溶性磷,以P?Os计)含量,% ≥ 49 47 (EDTA溶性磷,以P?Os计)含量,% ≥ 40 38 水溶性磷(以P?O?计)含量,% ≥ 44 41 28 24 总氮(N)含量,% ≥ 9 8 9 8 水分(H?O),% ≤ 7.0 9.0 5.0 6.0 5 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0-02-12批准 1990-07-01实施 1 ZB G21009—90 5.1 有效磷含量测定 I类产品按GB10207、Ⅱ类产品按 GB 10208检验。 5.2 总氮含量测定 按GB 10209检验。 5.3 水分测定 按 GB10210 检验。 6 检验规则 6.1 粉状磷酸一铵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粉状磷酸一铵均符 合本标准要求。每批出厂的粉状磷酸一铵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 名称、商标、产品类别、等级、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净重和本标准编号。 6.2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粉状磷酸一铵进行检验,检验 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 粉状磷酸一铵产品按批检验,每批的量不超过300t。 6.4 取样方法 6.4.1 袋装的产品按下表取样: 总 袋 数 取 样 袋 数 1~10 全部 11~49 11 50~64 12 65~81 13 82~101 14 102~125 15 126~151 16 152~181 17 182~216 18 217~254 19 255~296 20 297~343 21 344~394 22 395~450 23 451~512 24 超过512袋数按下式计算取样袋数: 取样袋数= 3× n 2 ZB G21009—90 式中: n——每批产品总袋数。 用采样针从袋口一边斜插至对边袋的一处, 采取均匀样品,所取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kg 6.4.2 粉状磷酸一铵也可以在包装皮带运输机上按一定时间间隔采取均匀样品。每批所取样品不得少 于5 kg 6.5 将所取样品合并在一起,仔细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约0.5kg,分装于两个清洁、 干燥、带磨口塞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中,瓶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别、批号、采 样日期和采样人姓名。 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作为保留试样,保留二个月,以供查验。 6.6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数量的袋中采取样品进行复验, 如原在包装皮带运输机上取样的,应重新按6.4袋装产品取样规定的两倍数量进行取样检验,重新检验 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整批粉状磷酸一铵为不合格品。 6.7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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