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1183-2017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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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00.10 A 87 备案号:58109—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 11183—2017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imary processing of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 SB/T 11183—2017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药材产地的加工基地基本要求、加工技术基本要求、接货与信息收集及 主要产地加工方法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材的产地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B/T 11095 中药材仓库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药材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 药用植物、矿物与动物的药用部位采收后经产地加工形成的原药材。 [SB/T 11095—2014,定义3.1] 3.2 待加工药材 raw medicinal materials 采收后未经产地加工的药用植物、矿物与动物的药用部位。 3.3 产地加工 primary processing 待加工药材在产地进行的净选、切分、干燥等初步处理的活动。 3.4 产地加工基地 base of primary processing 应用相关设施、设备从事规模化、规范化产地加工的场所。 3.5 中药材物流基地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 logistics base 3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 SB/T 11183—2017 在中药材主销区或主产区建设的,为广大药农(或商户)、合作社和相关企业等市场主 体提供公共物流服务的场所。 3.6 净选 cleansing 除去非药用部分及杂质的活动。 3.7 切分 cutting apart 对待加工药材进行的分段、分片、分块等分割处理的活动。 4 产地加工基地基本要求 4.1 产地加工基地应与中药材产区的仓库设施配套、衔接,并纳入中药材物流基地的信息 系统管理。 4.2 应建立专业团队,提供中药材净选、切分、干燥与包装等服务,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控 制能力。 4.3 根据每种中药材特性,制定加工工艺与操作规程,明确各关键工序的技术参数并进行 文字记录。 5 产地加工技术基本要求 5.1 产地加工后的中药材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 5.2 所用水源、器具应清洁、无毒、无污染,且器具不能与中药材发生有毒有害和降低其 有效成分的反应。 5.3 不应使用磷化铝熏蒸,亦不应滥用硫磺熏蒸。 5.4 污水与非药用部分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 5.5 应结合中药材的特性与当地自然环境,选择科学、经济、环保、安全的加工设备、技 术与方法。 5.6 中药材干燥热能传递介质应洁净。由煤、柴等作为热源的烘干方式,烟气不应直接与 中药材接触。不得在马路上晾晒。 5.7 有毒性中药材产地加工过程中应确保人员和药材安全。 5.8 产地加工完成后的中药材,应当及时进行包装。 6 接货与信息收集 6.1 应对接收的待加工药材进行验收交接,核实并记录货主、品名、基原、产地、采收时 间、重量、收货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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