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 609.1-2015 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docx

CCGF 609.1-2015 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docx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609.1—201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70 电子计价秤 2015-04-29发布 2015-06-01 实施 CCGF 609.1—2015 171 电子计价秤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县级以上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电子计价案秤、电子 计价平台秤(台秤)和价格标签秤。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 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 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6 609 609.1 分类名称 机械及安防 计量器具 电子计价秤 2.2 产品种类 电子计价秤产品分为电子计价案秤、电子计价平台秤(台秤)和价格标签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计价秤:在整个称量范围或部分称量范围内,根据称得的重量和一系列单价能计算出被称货物总 价的一种商业秤。 电子计价案秤:通常在桌子、柜台或工作台上使用的计价秤,最大秤量通常不大于30kg。 电子计价平台秤(台秤):承载器的上平面形似一个平台的各种计价秤的总称。最大秤量通常不大 于 1t,习惯上又叫做台秤。 价格标签秤:为预包装品打印出质量值、单价和付款额的一种计价秤。 4 企业电子计价秤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电子计价秤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电子计价秤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 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 表2 企业电子计价秤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企业电子计价秤产品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10000 ≥1000且10000 1.000 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 CCGF 609.1—2015 172 注日期的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7722 电子台案秤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 . 1 型 号 或 规 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6.2 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生产线末端或市场待销产品中按照 GB/T 10111 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 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6.2.1 方 法 随机数使用扑克牌法产生。 6.2.2 基 数 抽样基数不小于3台。 6.2.3 数量 在同种型号规格同批次的电子计价秤产品中随机抽取3台样品,其中1台作检验样品,另外2台 作备用样品。 6.3 样品处置 样品处置的要求及方法见表3。 表3 样品处置的要求及方法 抽样包装 抽样人员抽样后,样品应按照被抽查产品标准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封样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 封样方法采用纸质封条可靠地贴封于样品或样品包装的有关部位,应防止包装箱体的各个部位出现 可能的漏洞和样品被擅自拆封、动用及调换。 运送 样品可由抽样人员随身带回,运送过程中应有对样品的防碰撞、防水等方面的措施。 6.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 产的电子计价秤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 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 确认,如重力加速度修正因子。 6.5 抽样现场企业提供的资料 6.5.1 在生产企业现场抽样的,生产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电子计价秤产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2)商标注册证明; (3)企业生产执行的相关产品标准; (4)被抽查产品合格证; (5)产品使用说明书; (6)产品提供相关认证情况的证明; (7)重力补偿装置调整方法。 6.5.2 在市场抽样的,销售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销售合同或进货单(现场与生产企业确认有效性); CCGF 609.1—2015 173 (2)被抽查产品合格证;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重力补偿装置调整方法(可由生产企业提供)。 6.5.3 对企业所提供的资料,抽样人员应与原件确认后,将复印件(企业签字盖章)带回,其中产品合 格证、使用说明书和重力补偿装置调整方法随样品封存后带回。 7 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

文档评论(0)

consult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consult

认证主体山东持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P属地山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00MA3QHFRK5E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