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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 173—2002电子式出租汽车计价器
磁电式传感器
Magnetoelectric sensor of electronic taximeter
2003-01-14发布
2003-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 布
I
CJ/T 173—2002
前 言
《电子式出租汽车计价器》(CJ 5024—1997)行业标准自1997年由建设部发布实施以后,对规范生 产,保证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所涉及到的“传感器”并没有规定详细的技术要求,因此各计价器生 产企业所使用的传感器质量差别很大。劣质传感器使“出租汽车计价器”的计量精度受到很大影响,同 时也给维护、维修带来极大的不便。
为规范与“出租汽车计价器”配套使用的“磁电式传感器”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在《电子式出 租汽车计价器》(CJ 5024—1997)行业标准中4.2.2所述的传感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太仓市申港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培生、吴承琦、李洪元、陆祖德、萧挹森、龚岳平、罗龙达、王则林、李健 民、吴庆民:
1
CJ/T 173—2002
电子式出租汽车计价器
磁电式传感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式出租汽车计价器磁电式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包装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式出租汽车计价器配套使用的传感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 6587.2—1986 电子测量仪器 温度试验
GB 6587.3—1986 电子测量仪器 湿度试验
GB 6587.4—1986 电子测量仪器 振动试验
GB 6587.5—1986 电子测量仪器 冲击试验
GB 6587.6—1986 电子测量仪器 运输试验
CJ 5024-1997 电子式出租汽车计价器
3 术语和定义
3.1
磁电式传感器 magnetoelectric sensor
由机械转动磁场,装有磁— 电换能元件的传感器。
3.2
输出信号脉冲 output signal pulse
由传感器转轴转动后输出的脉冲信号。
3.3
启动力矩 startup moment
传感器转轴由静止到转动所必须施加的力。
3.4
晃动 rock
传感器转轴与轴承(滚动)或轴瓦(滑动)间,径向或轴向间的移动。
3.5
脉冲识别电路 pulse identify circuit
识别传感器输出的加密脉冲电路。
2
CJ/T 173—2002
4 技术要求
4.1 结构及外观要求
4.1.1 传感器零部件应连接牢固,金属涂镀层化学处理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得有露底、起层、起泡、斑 痕,无裂缝划痕。
4.1.2 传感器应有铅封部位,安装后可加铅封。
4.1.3 传感器引出导线完整,接头连接可靠。
4.1.4 传感器转轴与轴承或轴瓦不应有明显晃动。
4.1.5 传感器装配完成后,应进行技术处理,以保证一次性使用。
4.2 性能要求
4.2.1 计量性能
传感器输出脉冲对应的转数允许误差为±0.1%±1r。
传感器转轴的静态启动力矩不得大于20×10-3N ·m。
传感器从(0~3000)r/min 转动时,以任意转速,任意时间停止或启动,其输出脉冲允许误差 仍应满足±0.1%±1r的要求。
4.2.2 工作电压范围:
传感器应标明工作电压范围,在规定的工作电压范围内,传感器应能正常工作。 4.2.3 防水性能
传感器在常压的水下,应能正常工作。
4.2.4 防尘性能
传感器应能防止外部尘埃的侵人,其防护等级按 GB 4208规定为 IP5X。
4.2.5 耐运输性能
传感器的耐运输性能要求应符合GB 6587.6 流通条件为二级的要求。
4.2.6 耐温性能
贮存温度:(一40~80)℃。
极限温度:(-40~90)℃。
工作温度:(-20~80)℃。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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