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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04.1—201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98
具
具
玩
玩
2015-04-29发布
2015-06-01 实施
CCGF 104.1—2015
99
玩 具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玩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县级以上地方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玩具产品范围包括为设计或预定供14岁 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 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或情况)仅需要对部分 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1
104
104.1
分类名称
日用及纺织品
玩具、童车
玩具
2.2 产品种类
本规范产品种类: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毛绒布制玩具、木制玩具及其
他类玩具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电玩具
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至少有一种玩耍功能需要使用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24 V 的
玩具产品,包括电动玩具、视频玩具、声光玩具。
3.2 塑胶玩具
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主体由塑胶制成的,非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非电玩具产
品,包括静态塑胶玩具和机动塑胶玩具。
3.3 金属玩具
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主体由金属材料制成的,非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非电玩
具产品,包括静态金属玩具和机动金属玩具。
3.4 娃娃玩具
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至少头部和四肢由非纺织的聚合材料制成,并带有服装或身
体由软性材料填充的非电的人物娃娃玩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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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3.5 弹射玩具
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通过可贮存和释放能量的弹射机构发射弹射物的蓄能弹射 玩具和由儿童给予的能量发射弹射物的非蓄能弹射玩具的玩具产品。
3 . 6毛绒布制玩具
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主要面料为布料或毛绒的非电软体填充玩具。
3 . 7木制玩具
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主要材料为竹子或木头的非电玩具。
3.8 其他类玩具
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上述玩具类型中未提到的其他玩具。如口动、拼图、橡皮泥
等玩具。
3.9 机械物理性能
主要涉及玩具产品的外观、结构和设计,包括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小零件、尖端、边缘和突出物等。
3.10 易燃性能
玩具或材料燃烧时火焰的蔓延速度应在造成严重伤害之前,使儿童能有时间扔下、搬走或离开 玩具。
3.11 特定元素的迁移
由于儿童误食或吮吸玩具的可触及部件,玩具材料中含有金属元素可能被人体吸收而引起中毒, GB 6675[VI]中对可迁移含量作出了明确的限制。
4 企业玩具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玩具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玩具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 业,见表2。
表2 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玩具产品生产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8000
≥2000且8000
2.000
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6675—2014 国家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3—2014 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
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 5296.5—200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
GB/T 10111—2008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查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样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货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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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6.2.1 抽 样 方 法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 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采 用GB/T 10111—2008 中的骰子或扑克牌方法。
6 . 2 . 2抽样基数
生产领域抽样基数应不低于抽样样品数量的10倍。流通领域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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